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做为劳动者,要懂得如何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当和用人单位发生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做为劳动者,要懂得如何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当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我们通常会想到求助于劳动保障机构,由其出面调解。那么劳动保障机构的工作职责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具体了解吧。
一、劳动保障机构的职责范围包括什么?
1、组织实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有关基本标准,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地方性政策措施;管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代表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
2、拟定全市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全市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和再就业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
3、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4、组织实施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合同鉴证;指导行业和用人单位定员定额的制定和管理;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职工档案管理;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管理,制定相关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
5、组织实施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负责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政策,审查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手续。
6、组织实施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负责落实国家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支付标准和基金管理政策、规则等;审查失业金领取条件,具体办理失业金发放手续。
7、组织实施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负责落实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以及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规定;审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具体办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发放手续。
8、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归口负责并组织技能实施全市工人考核鉴定工作。
10、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建立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争议仲裁的规范、规则,承担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劳动保障监察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1、制定履行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的情况;
3、招用职工的情况;
4、执行工资收入规定的情况;
5、执行社会保险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6、执行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
7、遵守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综上所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处理劳动纠纷,维护劳动双方关系的重要部门。劳动保障机构的职责范围很广,包括制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办法,调解劳动纠纷、监督企业用工情况等。通常,我们和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纠纷无法自行解决时,就要通过劳动保障机构调解了。


·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签订时间期限是怎样的
      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签订时间期限是怎样的无限制,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对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的规定,只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没有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在于:在这个用工制度下,双方都不约定试用期并一般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


·一、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盖章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盖章吗?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并且没有上述无效的情形。所以,虽然...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2023是什么?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 不同种类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环节,多多少少都会有所差异,当然共同的特点,就是工程质量验收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说,现实生活当中就存在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很多人对此都想要进入的了解一下。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 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理由如何定义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理由如何定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在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满足一定年限后,公司需要与劳动者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在解除这样的合同的合法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理由如何定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个人承包小工程缴税怎么缴
      个人承包小工程缴税怎么缴 建筑行业一直以来都是比较辛苦的行业,而我国的建筑市场也是非常庞大的,随着税法的不断完善,个人承包的小工程也开始需要缴税了,但很多个体的工商户却不懂得如何缴税,下面让小编我给大家介绍个人缴税的过程。 个人承包小工程缴税怎么缴 承包小工程,所以缴税应该...


·离婚男方没有工作抚养权怎么拿证据
      离婚男方没有工作抚养权怎么拿证据 一、离婚男方没有工作抚养权怎么拿证据? (1)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2)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4...


·旷工离职有工资吗
      只要员工为他们工作,那么不管他们如何离开工作岗位,公司都必须为他们的员工付钱。即使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并解雇员工,公司也只能扣除部分奖励待遇,但不能扣除员工的劳动收入。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员工的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其权利。旷工有工资吗?有工资,但也会被单位扣减。劳动者未提前...


·一、工伤鉴定十级辞职赔偿多少钱?
      一、工伤鉴定十级辞职赔偿多少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的房价仍然居高不下,所以许多在外工作与生活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的房价仍然居高不下,所以许多在外工作与生活的人都会选择租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租房必然会涉及到租赁合同的签订,有许多房屋是转租的,所以双方会签订一份转租协议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那房屋转租协议简单版本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房屋转租协议简单范...


·建筑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各种各样的建筑,不管是建筑物,还是公园和交通的建设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对于建筑工程来讲,对于它的质量验收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定要达到国家规范的标准,才能够保证这个工程是利国利民,没有安全隐患的,否则对于整个社会来讲,这个工程不仅没有任何的意义,还会带来一定的弊端,那...


·下班途中自己摔死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自己摔死算不算工伤 一、下班途中自己摔死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自己摔死的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