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为了保证征地过程的顺利进行,减少因征地补偿而引发的纠纷事件。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被征收土地位于经开区城南街道办群文村十社。

(二)被征收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0.0368公顷。其中耕地0.031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51公顷。

(三)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详见附表)。

(四)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数量:3人。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

(一)土地补偿费的标准:耕地(含园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1.8520万元/亩 ;非耕地(含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0.9260万元/亩。

(二)土地补偿费的数额:0.9514万元。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

(一)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耕地(含园地) 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4959万元/亩;非耕地(含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2484万元/亩。

(二)安置补助费的数额:1.2823万元。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拨付给经开区管委会,并由其支付给城南街道办事处,用于安排被征地人员的生产、生活。其中:应安置人员3人全部符合社保安置条件,应纳入社会保障安置,社保资金缴付按绵阳市人民政府绵府发【2012】3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标准:

1、青苗补偿标准为征地统一年产值的65%;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为:已按《绵阳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由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拨付给经开区管委会,并由其拨付给城南街道办事处,并全额转支付给被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

六、农业人口的具体安置途径

(一)男已满60周岁;女已满5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按规定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一次性买足15年的养老保险。

(二)男已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已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按规定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按规定购买养老保险。其中:对未买足15年养老保险的人员,按其少买年限每人每年发放12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三)不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2000元的生活补助费。

七、被拆迁户的住房安置途径

此次征收土地范围内不涉及住房安置。

以上《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对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详细划分,对于各种补偿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也进行了说明。如果绵阳市农民发现拿到的补偿款和文件规定不同,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可以在异地执行监视居住么
      可以在异地执行监视居住么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可以给指定居住的处所,以便于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刑事...


·法院判拘役后会关押在什么地方
      法院判拘役后会关押在什么地方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


·土地使用权评估划拔的法定依据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评估划拔的法定依据是什么?(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了两款规定。1.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


·征地拆迁补偿诉讼中,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征地拆迁补偿诉讼中,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一、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


·土地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土地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我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的,我们需要使用土地时都是需要向国家政府申请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如果我们名下有多余的土地我们也是可以把他们转卖出去的,当我们在买卖土地的时候,我们也是需要向国家相关机构进行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的,那么土地买卖需要什么手续呢,下面您就跟我...


·长沙市政府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是什么?
      长沙市政府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是什么? 国家在征收被使用的种植用地居住用地和其他土地来作为公路、公共建筑建设时会给有使用权的使用者征地补偿金。计算方法为年产值和人口等因素,所以并不固定。由双方协商处理,不满意可再次协调。一般包含土地费、安置费、青苗和附着物费。以下是长沙市政府...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坏处都有哪些?
      抵押贷款已经成为现在非常普遍的一种情况,为了获取更多的资金流,很多企业单位和个人会把自己的固定资产或者是无形资产进行抵押换取贷款的支持,其中也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坏处都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风险 (一)选择贷款抵押类型风险 普通抵押与最高额抵...


·为了遏制我国的房价,各地房地产部门都相继的出台了限购政策,主
      为了遏制我国的房价,各地房地产部门都相继的出台了限购政策,主要就是对二套房的购买作出了严格的限制。在此,我们不仅要了解清楚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还要清楚的知道对首套房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首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


·昆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昆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具体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的公告通知为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我们就将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土地共有四类:  一...


·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