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聘请员工时是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若是不签劳动合同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企业聘请员工时是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若是不签劳动合同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若是还想继续聘用该员工是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国家对劳动合同未及时续签规定有哪些呢?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时间,即为该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用人单位继续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的,应当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未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工作是否认为原来的劳动合同持续有效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49号)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未提出异议,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之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持续有效,也不等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而是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三、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及劳动者都没有意识到,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若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未意识到续签劳动合同,则双方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二倍工资。上述是我国对于劳动合同续签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其实国家对于劳动合同未及时续签规定的内容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一样的。总的来说用人单位都违法了,当发生这样的事情后,职工可以依据这些规定向用人单位索取赔偿,若是单位不支付,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上海工伤待遇双重赔偿可以得到吗?
      上海工伤待遇双重赔偿可以得到吗? 可以得到; 1.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什么 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什么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即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即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工伤认定能作为劳动关系证据
      有的时候劳动关系并没有劳动合同来证明,需要一些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工作期间有的也会受到工伤,但是工伤认定能作为劳动关系证据合理吗,受工伤作为一种事实存在的事,到底能不能作为证据,可以随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工伤认定能作为劳动关系证据吗 工伤认...


·济南工伤鉴定9级辞职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济南工伤鉴定9级辞职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可以得到赔偿; 九级伤残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


·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是怎样的
      实践中,针对不同工时制的劳动者,在确定加班时间的时候方法不同,而在计算加班费的时候也是存在不小差异的。现实中,还是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居多,那我国对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是怎样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


·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格式是怎样的?
      我们申请离职的同时,应该要求单位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以此作为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那么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格式是怎样的?开具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有什么用?下面律师结合一个范本同您讲一讲这方面的知识。 一、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格式是怎样的?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


·误工费公职人员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公职人员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以当前实际收入为标准计算误工费,是简单的对误工费公职人员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做出的简单回答。 二、 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三、特点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①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②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工程质保金的合同规定的金额是多少
      工程质保金的合同规定的金额是多少? 在生活中,相信大部分人都听说过工程质量保证金,特别是承包一些工程项目的人应该更清楚,我们国家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是非常高的,所以才会给出工程质量保证金,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合同国家又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工程质保金的合同规定的金额是多少呢?下面我们...


·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为多长
      停工留薪期为多长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


·最新工程投标书全文
      最新工程投标书全文想要参与投标,那首先要满足招标人规定的条件,之后递交投标文件,支付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在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最重要的就是工程投标书了。那么这个工程投标书该如何制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工程投标书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