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撤诉后多久能起诉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撤诉后多久能起诉 一、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离婚撤诉后多久能起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若干问题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的规定可知,“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这条法律制定的初衷是基于维持家庭的和谐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的一种限制。但这个规定也不是对离婚撤诉后所有案件都要求这样处理的,对离婚撤诉后出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六个月限制的。
上文就是“离婚撤诉后多久能起诉”的回答。综上所述,离婚案件在撤诉后是可以再起诉的,但是对已经调解好的离婚案件如果没有新情况且在六个月之内是不会受理的,当然如果有新理由等是会被受理的。


·转业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操作?
      在我国,转业军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参过军,转业复员的时候会拿到一笔安置费。当夫妻一方是转业军人时,这种离婚案件处理起来稍微麻烦些,其中在财产分割上面有普通老百姓离婚有不同之处。那么转业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操作?下面就由我们具体讲一讲吧。 一、转业军人离婚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已转移财产应该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已转移财产应该怎么处理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


·抚养费纠纷当事人不出庭可以吗
      一、抚养费纠纷当事人不出庭可以吗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在委托律师或代理人出庭后,自己可以不用出庭。但是,当涉及到人身关系的诉讼时,例如当事人需要解除婚姻的,那么是一定要出庭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纠纷涉及到个人人身关系,因此这类案件属于是被告必须...


·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夫妻离婚后还能因为财产起诉吗?不少人在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在之前转移了财产,那么此时是否还能申请进行这部分的财产分割呢?如果可以,是否又有时间限制?相信很多人在这方面都不太了解,接下来,我们告诉你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后还能因为财产起诉吗 (一)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


·配偶关系因婚姻的终止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吗
      配偶关系因婚姻的终止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吗?配偶关系因婚姻的终止就不受法律保护了,离婚意味着两个人从法律上结束夫妻关系,不再共同生活,对彼此也都没有义务了。婚姻关系终止的情形:(1)配偶死亡的法律事实。以配偶的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为婚姻终止的原因。(2)离婚的法律行为。二、离婚的方式有...


·去法院起诉离婚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做?
      去法院起诉离婚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做?在婚姻关系存续过程中,随着时间推移,夫妻间初期的甜蜜逐渐变淡,双方真实的一面更多暴露出来,在具体实际中,因为怀疑一方有外遇,或者工作压力大、性格暴躁等诸多因素影响,情绪失控时就会产生家庭暴力,往往在多次发生后,被施暴方难以忍受,决定结束婚姻关系,...


·新婚姻法夫妻财产规定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两个人在结为夫妻的一刻就需要遵守婚姻中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这就是婚姻法的存在,婚姻法中对婚后双方的职责与义务,家庭关系等都有所规定,而双方在结婚后也有了夫妻财产的这一规定,那么新婚姻法夫妻财产规定的相关内容是什么呢?下文为你解答。 一、新婚姻法夫妻财产规定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绍兴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如何找到一个好律师?
      打官司,请到一个靠谱的律师,可以说可以给当事人在诉讼中取得有利的地位至关重要。但是,普通人因为不懂律师这一行业,很难辨别这个律师是不是有水平,是不是对自己的案件有极大的帮助,很难请到一个好律师。那么,绍兴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如何找到一个好律师?详情参考下文。 1、老律师不一定是好律...


·法院对“与他人同居”的认定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一般情况下,该项事实的认定应把握以下四方面特征: 一是当事人有较为固定的住所; 二是保持较稳定的性关系; 三是持续或较长时间在一起共同生活; 四是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重婚罪是无效还是违法?
      一、重婚罪是无效还是违法?重婚罪是违法,判断的关键是,在第二次婚姻时,前一次婚姻是否已经具备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实质要件。如是,则构成重婚罪;如不是,则不构成。在实践中,通常会遇到男女双方结婚时,有一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按新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应当认定婚姻关系无效。但是,如果结婚时虽...


·抑郁症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操作?
      感情破裂是夫妻双方离婚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比如抑郁症的时候,双方也可以协议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双方要确定好家庭财产分割方案,对于共同财产要逐一认定。那么抑郁症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操作?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方患有抑郁症,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