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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合同违约金赔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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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境旅游合同违约金赔付事项 一、旅游合同当事人的违约损害赔偿事项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有违约,应予以赔偿,即违约金。赔偿事项有如下:
1、旅行社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
旅行社应按合同的约定提供旅游服务。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如未组织约定的游览活动,未提供约定的食宿服务、未提供交通工具等都构成违约。由此造成旅游者损失的,旅行社应负责赔偿。主要包括:旅游者预先支付的报酬和费用损失,以及为获得该项服务而额外支付的费用损失等。
2、旅行社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
旅行社应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如果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即构成违约。造成旅游者损失的,旅行社应负责赔偿。
3、旅行社违反保证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旅行社应保证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由于旅行社的过错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的,如因旅游设备不良造成的旅游者的人身损害,因保管不善造成的财产损失等。都构成违约,旅行社应当赔偿。
4、旅游社擅自增加购物次数
出境社领队或境外导游,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旅游社须每次按费用总额10%向旅游支付违约金:出境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须按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5、旅游社擅自给旅游者转团
若旅游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其转团,应给予旅游者赔偿。
5、旅游者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
支付费用是旅游者的主要义务。如果旅游者不支付、少支付或迟延支付有关费用,则旅游者构成违约。由此造成旅行社损失的,旅游者应负责赔偿。
6、旅游者违反旅行社的安排与指挥
旅游者在游览时,应当服从旅行社的统一组织与指挥,如果因旅游者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即构成违约,旅游者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7、旅游者在旅游开始前单方解除合同
如果旅游者在旅游开始前单方解除合同的,则构成违约。在此情况下,旅行社不能请求支付费用,而只能要求其赔偿。
8、解约未在规定时间前
旅游社或旅游者如要解约,未在规定时间前通知,应赔偿违约金。
注意:不可抗力增加支出应协商分担。此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问题的解释
在旅游合同中,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这是一种混合违约金,混合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了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当事人在该幅度内商定具体比率或幅度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是法定和约定相结合的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一)《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二)《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综上,出境旅游合同违约金的来源可出自两方面,一方面是旅游社,另一方面是旅游者,当然,有部分因素仍旧需要协商。违约金的金额是不唯一的,但起百分比不能超过费用的30%,当签署合同时应注意违约事项和违约金所占百分百,当有不法事情发生,应利用法律手段解决。如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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