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法不用支付金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员工因某些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个独立的个体,但并不是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的,那么劳动合同法不用支付金经济补偿金的这类情况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哪些是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终止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1、劳动合同期满,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的;

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3、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劳动合同终止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而劳动合同终止的;

5、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法不用支付金经济补偿金的相关情况说明。随着新劳动法的颁布,对各类劳动纠纷的裁判更加明细也更加确切。劳动法在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的同时,也会以更加公正严明的态度去仲裁每一例劳动纠纷。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2023工伤等级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的赔付标准根据等级的不同亦是不一样的。从一级到十级工伤,赔付标准依次减轻。除了一级到十级工伤有赔付标准之外,若工伤没有达到伤残等级其实也是有相应赔偿标准的。下面,便由我们向您一一介绍2018工伤等级赔付标准究竟是怎样的。从一级工伤到未达伤残等级。 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


·关于企业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制度是怎样的?
      关于企业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制度是怎样的? 一、关于企业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制度是怎样的? 关于企业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制度具体如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


·失业金领取标准是怎样的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
      失业金领取标准是怎样的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


·相较于我国的普通公民来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在
      相较于我国的普通公民来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在日常驾车的过程当中被交警部门发现醉驾的话,除了要依法接受我国刑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的相关法律责任以外,还必须需要接受来自于单位内部的处分。所以有些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非常关心,事业单位醉驾处分是任何规定的? 一、事业...


·股权赠与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
      股权赠与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 一、股权赠与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 1、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如果是外部赠与的,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


·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怎么算的
      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怎么算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


·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要多久?
      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要多久? 一、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要多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相关知识 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1)订立前的...


·缓刑期间外出打工是否可行?
      由于犯罪被判了数年甚至数十年的罪犯与社会已经脱节,所以即使缓刑出狱之后往往在短期内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生活。坐过牢之后在当地可能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但为了生存下去有些人会有外出打工的想法。那么,缓刑期间外出打工是否可行呢? 一、缓刑期间外出打工是否可行? 判缓刑不可以外出打工的,虽...


·钢结构隐蔽工程验收有哪些
      钢结构隐蔽工程验收有哪些内容? 一、钢结构隐蔽验收有哪些内容? 1、预埋螺栓(埋件交接记录)   2、焊接结点(焊缝检测报告)   3、结构防腐工程(结构防腐(防火)涂层隐蔽记录)   4、支座安装工程(支座安装隐蔽验收记录)   部分相贯缝,预埋件,箱罐底部,焊接箱...


·试用期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办?
      试用期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办? 一、 试用期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办? 试用期劳动合同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所以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试用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单位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的会如何?
      单位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的会如何? 一、单位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的会如何? 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雇,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其他理由解雇,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就可以。 二、单位不知道补偿金,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