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应该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最关心的就是赔偿问题,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有一套程序,会在现场勘查结束后规定时限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应该怎么办?下面我们结合相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应该怎么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交警一般会主持调解,当事人若对调解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愿意让交警调解的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交警调解不是必经程序。

一、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1、经过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受害人死亡的,自受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

3、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自实际发生后起算。

5、侵权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案件,以明确侵权人以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算。

6、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财产权利的请求,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而无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受害人即丧失获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三、交通事故民事诉讼选择哪个法院最有利?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一般都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起诉,事故致人伤亡的是一种侵权行为,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的管辖法院可以是侵权行为地的发生地的法院。不过《民事诉讼法》第29条也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不均衡,而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金额是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的。但是如果权利人(一般是受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住所地(一般是户籍所在地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比受诉法院标准更高的,按照住所地的赔偿标准计算。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我们应该通过交警协调赔偿问题,如果责任方拒绝理赔,我们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交通事故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这里有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最长不能超过两年,对此我们要注意。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误工期最多算多少天?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误工期最多算多少天? 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


·交通肇事罪缓刑三个月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缓刑三个月的规定是什么?交通肇事罪缓刑三个月的规定是接受缓刑考验期的三个月,经过三个月之后,原来的情况就不再执行了,判处拘役一个月,意味着你需要在监狱中度过一个月,但是又给你判处缓刑,就是暂缓执行上述拘役,给你三个月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没有其他不良行为或者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移交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移交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般交通事故轻伤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1.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


·交通事故胸椎骨折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胸椎骨折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


·武汉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规定
      武汉市由电动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多达两万余起,而电动车本身速度快性能低,再加上部分骑电动车的人们安全意识较低,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一系列因素都导致武汉市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越来越多的电动车交通事故引起了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因而,对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做出了相关规...


·商业车险内容包括哪些?
      商业车险内容包括哪些? 一、商业车险内容包括哪些? 1、第三者责任险 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盗抢险 ? 是指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年内不得考驾照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年内不得考驾照营运类机动车指从事道路运输的盈利性目的的机动车辆,像平时的公交车,客车,大型货车等,这些都属于营运机动车。所以一般营运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话,可以说带来的损失比较惨重的,因此营运类机动车疲劳驾驶或者是醉驾,处罚后果也更为严重一些,就比如醉驾。那...


·构成交通肇事罪有哪些行为
      说到交通肇事罪,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在交通肇事中,其实只要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就有可能演变为交通肇事罪,此时需要承担的责任就会涉及到刑事方面的。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一般构成交通肇事罪有哪些行为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1、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警中队罚款罚金上限金额是多少?
      交警中队罚款罚金上限是多少?警现场处罚的上限是200元,逾期未缴纳罚款滞纳金上限不得超出罚款数额200元。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


·汽车交强险如何计算?
      汽车交强险如何计算?按照规定,汽车只有缴纳了交强险才能上路。关于交强险的保费每一年又是不一样的,所以有些司机朋友不太清楚。那么汽车交强险如何计算?交强险的费用和什么相关联?我们整理总结了相关知识,让我们通过下文做个简单了解。一、汽车交强险如何计算?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