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我国人口流动性很大,很多人都离开户籍地到外地工作生活。如果在外地身份证一旦丢失就比较麻烦。基于此,目前国内很多省市都接受身份证异地办理。那么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下面我们以浙江省为例,给您做个详细介绍。一、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1、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并校验户口薄等合法证明。2、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除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交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同时提交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同时提交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并校验居民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3、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凭实际居住的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权属证明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证件;申请补领身份证的,除上述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外,还需校验居民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4、学生可凭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办理换领或补领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学生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并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二、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哪些步骤?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此外,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通过上文,我们以浙江省为例,给您讲述了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总的来说,在异地办理身份证程序比较简单,需要申请人提供当地居住证和户口本等证明材料。并且,在异地办理身份证只需缴纳工本费,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费用。身份证对于每个人都十分重要,如果丢失请务必尽快办理。



·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形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形式有哪些?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土地的使用权以及所用权都是不得随意转让的,若公民需要将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给他人,那么必须按照法定方式进行办理,否则不具备法律效力,转移结果不能约束各方当事人。那么,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形式有哪些?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征地补偿标准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一直是社会各界都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而且在现代社会中,依然存在一些因为拆迁问题而引发的事故,而其中最为主要的原因便是由于不明确的拆迁补偿标准的问题,其实各地都是有拆迁补偿标准的,那么湖北2017年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划拔土地使用权证年限有什么规定?
      我国土地面积辽阔,但是每一寸土地都有各自的用途。国家对国土资源的利用和规定都非常的严格。经过对土地价值的评估进行合理的利用,发挥土地的最大价值。对于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两种取得方式,其一是转让土地使用权,另一方式是划拨土地,那么,划拔土地使用权证年限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划拨土地使用...


·出现宅基地纠纷怎么处理
      一、出现宅基地纠纷怎么处理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


·河北地方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规定
      河北地方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规定 《河北地方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本省境内地方投资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公路建设用地(包括新建、改建和养护工程,以及取土、...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算办法是什么?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算办法是什么?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算办法是什么?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企业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 1、营业税: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受让原价...


·湖南天然气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南天然气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天然气配送站和天然气管道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占用的土地面积往往较大。湖南省各地在进行此类工程施工时,会征用到部分农村土地,为此,相关村民会得到一笔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等。那么湖南天然气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为此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我...


·申请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途径有哪些?
      申请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途径有哪些?开发商将居民房屋拆迁后,会拿到这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被拆迁方认为对方拿地方式不合法,拆迁过程存在违规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撤销其土地使用证。这是公民积极维权的表现,那么申请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途径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简单了...


·夫妻如何申请协议离婚 夫妻异地可以协议离婚吗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双方就离婚事项达成协议后,应该如何申请协议离婚?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那么夫妻异地可以协议离婚吗?协议离婚相关问题,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夫妻如何申请协议离婚 当事人协议离婚...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对于个人来说,指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转让土地的使用权。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不一,故而各地实行的政策也是存在差异的。今天律师354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青岛土地...


·集体内部转让土地使用权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集体内部转让土地使用权合同的内容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方(以下称甲方)负责人:受让方(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1, 甲方转让给已方的土地位于 至 ,总面积 平方米/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