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是非常专业的行为,当事人起诉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 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如闵行)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2、规范书写起诉状。

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有些原告满腹委屈,因此在书写起诉状时,如写长篇小说,洋洋几千言,或者罗里罗嗦,恨不得到家里发生的事儿,全部写在诉状上,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在正文里,只要简要写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就可以了,记实性、记事性的说明不要太多,否则层次性不强,主次不清,法官看得云里雾里,事得其反。

(二)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

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贾律师还是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致,协议离婚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损失”就会越大。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开放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

二、提起离婚诉讼要注意哪些事项

1、首先是如何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起诉一方负有举证责任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答辩一方如不想离婚,则要积极举证,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仍有挽回余地。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主要根据以下两点:

(1)2001年《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即规定在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赌博吸毒恶习、分居这四种情况下,应当判离。

(2)1989年12月《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14个标准,这14个标准的具体内容,也就是起诉一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举证的。

一般来说,第一次离婚诉讼时,如果没有以上二个法律规定必须或可以判离的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会给双方一次和好的机会。如一方坚持离婚,须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半年后,第二次提起诉讼才可能判决离婚。

2、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这是离婚案件中最重要的问题,目前司法实践中的,很少有离婚双方对夫妻财产的确定一致,婚姻维持时间越长,共同财产与婚前财产越难确定。分割共同财产,首先要确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一方个人婚前财产。

(1)共同财产的范围。《婚姻法》第十七条以列举方式列出了应该定性为共同财产的范围,从实践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房产,不动产,以市值分割,一般包括装修;家具电器;存款,一般以余额分割为主,如果有证据证明有恶意转移隐匿的情况,以查实的为分割基数; 股票:以资金账户和股票市值的总额计算。公司、企业股权,以所占股份比例及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值计算。其它可计数的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即平分基础上,参照财产来源、本着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照顾女方以及对家庭做出较大贡献一方。

起诉离婚,当事人既要注意实体上的问题,也要注意程序上的问题。忽视了哪一方面,都可能给自己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如果您对离婚的程序、离婚涉及到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法律规定不了解,最好咨询一下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


·判决离婚多久可以领结婚证如果是一审判决书
      判决离婚多久可以领结婚证如果是一审判决书,要等到15日的上诉期经过没有上诉、或者上诉后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等按撤诉处理等情况后、判决书生效才可以,记得找一审法院索取生效证明,上面会注明判决书生效的日期、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婚姻关系解除。因此建议拿到生效证明后再领取结婚证,而且民政局...


·夫妻分居多少个月可以起诉离婚
      夫妻分居多少个月可以起诉离婚 如果诉讼离婚的,分居满两年的可以准予离婚。如果协议离婚的,不用分居就可以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具体规定了离婚的五种情形:(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


·当天补结婚证可以离婚证吗?
      当天补结婚证可以离婚证吗 可以,没有时间限制上午补办,下午就可以办离婚手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


·那种情况属于重婚2023
      那种情况属于重婚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


·一、婚外情导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分的?
      一、婚外情导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分的? 因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一)协议分割 当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分割...


·一审变更抚养权判决书下达后不服怎么办
      一审变更抚养权判决书下达后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一、夫妻一方死亡的财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一方死亡的财产怎么分割? 根据上述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一方死亡的,应当平分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注意此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离婚时的分割办法有 所差异。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应按当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妇女、儿童一方等原则进行分割,因...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都同意离婚能离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离婚,具体情况如下。1、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一方患...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


·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一、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


·子女投靠父母最新规定有哪些?
      子女投靠父母最新规定有哪些?母对于其子女在未成年或者没有经济承担的情况下有应尽的抚养义务, 子女投靠父母最新规定除开未成年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年龄的划分外,另外也包括一些成年子女需要投靠父母的相关规定,接下来我们就给您整理了一些相关知识。1、子女投靠父母最新规定(1)未成年子女投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