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贷款买房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价的节节攀升,且价格之高,导致不少想要购买房屋的人只能通过贷款的方式来支付房款,而非一次性全额支付。对于购房人来说,如果要贷款买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按揭贷款买房是有一定的风险的,那么按揭购房贷款如何避免风险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贷款买房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贷款买房需要提供的书面材料包括:

1、本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个体经营者要提供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3、外地、外籍或单身,要由有本地户口的人做担保;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财产证明;

5、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

6、财产共有人抵押承诺书;

7、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审批表。

二、按揭购房贷款如何避免风险?

如果您因买房需要办理银行按揭手续,请注意以下风险提示:

1、申请按揭贷款的审批结果(包括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及审批所需时间、实际放款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先办理按揭审批手续,或者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不同审批结果的对应处理办法,如审批金额低于一定金额的,或者在约定时间内未办妥按揭手续时的处理办法。

2、如实介绍自己的资信状况,不提供虚假资料。按揭申请人的资信状况是银行审批的重要依据,银行会通过征信系统查询核实,如果发现按揭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银行会拒绝贷款。

3、详细了解所购房屋的具体情况。除房屋的坐落位置、权属、面积、房屋总价、用途外,购房人还要了解房屋楼龄,是否房改房,是否出租,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情况,这些情况直接影响审批结果。

4、仔细了解按揭贷款产品的具体内容。银行针对市场需求,不断推出各种按揭贷款服务产品,不同产品中借款人的权利义务不同,涉及到还款时间和期限、每期还款金额、提前还款等诸多内容,应当了解清楚。

5、认真查看所签署文件的具体内容。办理按揭手续,需要签署的文件很多,按揭申请人要一一查看清楚,弄清楚所签署的文件的内容、目的以及法律后果。

对于“贷款买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以及“按揭购房贷款如何避免风险”等问题,上文中都有详细为您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对于按揭贷款购房的人来说,最大的风险莫过于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而银行却不批准购房人的贷款申请,导致购房人购房不成。实践中,如果您有遇到类似的情况,您需要看银行不批准的贷款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那么您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退回定金。如果因此而与开发商之间发生了纠纷,您就要想办法解决。如果您不知道该怎么做,您可以咨询一下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解除
      首先,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出租人和承租人有任意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守约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 其次,法定解除权 1.承租人的法定解除权: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


·出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
      你是否想过要将自己空闲的房屋出租给他人,充分利用房屋的价值呢?这样的做法是可行的,但同时也要注意,不是任何一套房屋都可以出租,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究竟出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 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


·一、房屋买卖没经共有人同意有效吗?
      一、房屋买卖没经共有人同意有效吗? 房屋买卖没经共有人同意是无效的,对于共有财产的处置须经共有人的同意并认可,未经财产共有人同意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存在以下情形都是无效的: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


·一、结婚后置换了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
      一、结婚后置换了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


·共同还贷的房产是怎么规定的?
      共同还贷的房产是怎么规定的?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


·住房公积金继承规则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继承规则是什么?住房公积金继承规则是对于个人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可以进行继承。公积金的继承要求规定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答房公积金回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法律规定房子过户费怎么算的?
      法律规定房子过户费怎么算的? 一、法律规定房子过户费怎么算的?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租到期不搬110管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租到期不搬110管吗?一般情况下,110是不管的,但是有关部门比如说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办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办?一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有3种情形:(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


·一、婚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财产住房,如果是婚后取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财产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前一方取得财产,又登记在这一方名下,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房产证具有什么显著特点作为证书之一种
      房产证具有什么显著特点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升值部分如何处理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关于房产升值部分如何处理?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需要分割的,需要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也就是房屋评估部门。经过评估后,才可以确定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能分多少。具体的增值部分怎么算有着地域的差别,具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