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地产行业是中国所有行业中最重要的行业之一,随着城镇化的发展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地产行业是中国所有行业中最重要的行业之一,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中国二三线城市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还有很好的发展空间,它肯定还将是商业银行非常重要的一块业务。房地产行业岁需要的资金也是十分庞大的,往往要借助贷款来完成项目的建设。那么房地产开发贷款怎么办理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贷款种类
按照开发内容的不同,房地产开发贷款又有以下几种类型:
1、住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住房的贷款。
2、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主要用于商业行为而非家庭居住用房的贷款。
3、土地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土地开发的贷款。
4、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资金周转所需申请的贷款,不与具体项目相联系,由于最终仍然用来支持房地产开发,因此这类贷款仍属房地产开发贷款。
二、申请条件
除一般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外,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借款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已取得贷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且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长于贷款终止时间。
3、已取得贷款项目规划投资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外销房屋许可证,并完成各项立项手续,且全部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
4、贷款项目申报用途与其功能相符,并能够有效地满足当地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市场的需求。
5、贷款项目工程预算、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工程预算投资总额能满足项目完工前由于通货膨胀及不可预见等因素追加预算的需要。
6、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一般应达到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30%),并能够在银行贷款之前投入项目建设。
7、在银行开立帐户保持正常业务往来。
8、开发商须对建设的房地产进行保险,且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银行。
三、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借款时,应首先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按贷款人提出的贷款条件和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2、银行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按银行规定程序,指定调查人员调查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和概预算情况进行评估,测定贷款的风险度。提出贷与不贷、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担保方式意见。
3、银行审查人员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调查报告、评估报告及所依据的资料、文件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审查意见。在调查、审查的基础上,由银行审批贷款。商品房开发贷款的审批权限,按照银行颁布的有关中长期贷款授权规定执行。
4、贷款人同意贷款的,应当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严格审查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并办理有关手续。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相关内容。在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时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资料,包括法人有关的基本资料、贷款项目资料、担保资料等等。贷款的利率一般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对商业银行来说,房地产开发贷款有不错的回报,而且还比较稳定。所以这一块的发展会越来越好。



·天津环境征地补偿标准
      天津环境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为了满足公共利益,会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或征用,但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不同的地方会有不同的补偿标准。天津在2016年就有新的天津环境征地补偿标准出炉,那么其具体内容是什么?让的我们为您介绍介绍。 一、非居住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过程...


·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有哪些规定?
      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有哪些规定? 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 当单位地址变更时,是不能开发票的;地址变更涉及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在原主管税务局购买的发票剩余的应交回缴销,办理迁移到新的主管税务局,重新购买发票。至于开票系统中的地址,可凭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由服务公司...


·消费者在地摊上买到假货怎么办?
      消费者在地摊上买到假货怎么办? 一、消费者在地摊上买到假货怎么办? 如果消费者能证明自己买到是假货,那么工商部门就能做出相应的处理。 买到假货第一步是先去质检局做检测,拿到检测报告后再去工商部门要求处理。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


·广州市2023征地补偿标准最高是多少?
      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最高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


·长沙征地补偿新标准都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各地对于土地的利用率在不断提高,各地征用土地之后需要给土地所有者支付有一定的补偿。有些人可能对于长沙征地补偿新标准并不是很清楚,那么,长沙征地的补偿都有哪些新标准呢?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长沙征地补偿的资料,供您参考。一、相关条例:按照《关于执行湖南省...


·曲港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建设曲港高速的目的就是为了可以让当地经济在交通便利、发达的便利条件下可以自主地实现经济间的快速、高效的流转,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必须要面对的是,建设曲港高速就必须大规模的征收公民原先使用的土地,进而也就直接的造成部分公民的生活损失,但是我国对征收土地的行为有着相应合理的补偿。那么,...


·非法出租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罚?
       众所周知,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来说是不可以进行出售以及出租等行为的。这是为了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土地的使用权利,同时也是为了避免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非法出租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罚该问题在本文中做出了解释。 非法出租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罚? 《土地管理法》第81条...


·征收土地留用地安置标准是什么
      征收土地留用地安置标准是什么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的10%至15%安排,具体比例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以及项目建设情况确定。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安排留用地,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折算货币补偿而放弃留用地安置的;(二...


·土地转让协议怎么写?
      土地转让协议怎么写? 农村土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


·2023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2023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有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当地政府为了某种经济利益的需要
      当地政府为了某种经济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属于农民的土地,但是为了保证农民的权益不受侵害,需要按照既定的农村征地流程办理征地手续。各地政府部门需要做好监督工作,放在发现没有按照流程进行征收土地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处罚。 农村征地流程: 1、发布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