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请求双倍工资有时效性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双倍工资。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不予给付,劳动者向法院主张权利是否存在诉讼时效问题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为你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请求双倍工资有时效性吗
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是劳动争议中经常讨论的问题。其中主要的观点有二:第一种是主张适用特殊时效,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计算时效,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1年;第二种主张一般时效,即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1年内。
首先,特殊时效的适用对象是劳动报酬。双倍工资实质构成包括劳动报酬和对用人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惩罚责任。而双倍工资处罚仅仅是以工资来衡量单位的惩罚额度,并非所指双倍工资都为劳动报酬;
其次,立法目的上看,双倍工资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让其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未订立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惩罚性质便体现出来。所以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性责任,用之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的一种方式。所以,双倍工资作为惩罚性责任适用一般时效。
二、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来看,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当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的当日起计算。
理由是:《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已结束,满一年后视为双方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存在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当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的当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就是对双倍受工资时效的一个界定,即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当日,视为双方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向单位请求双倍工资的时候,其实也是受到了时效的限制的,而这里的时效主要就是指诉讼时效与仲裁时效,具体适用哪一种,还要看当事人是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解决相关纠纷的。在这个过程中,其实还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诉讼或仲裁。



·加盟店劳动关系认定方法是什么?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市场做大做强,出现了很多新型的销售模式,比如说代销点、加盟店、直营店等等。今天我们主要讨论的是加盟店。加盟是企业发散性扩大消费市场的一种行为模式。那么,加盟店劳动关系认定方法是什么?我们收集整理了下面的资料,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入职半年辞退赔偿是多少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
      入职半年辞退赔偿是多少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2个月的赔偿金。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二倍)。二、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粉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粉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建筑工程是一个地区是否发达的重要标志,拥有好建筑工程的地区往往经济发展不会很差。建筑工程是一个大的概念,其中有很多小的子工程项目,例如管道工程、防水工程和粉刷工程,在质量验收时每种建筑工程都有自己的验收规范,粉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一、粉刷工程质...


·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 辞退没有书面通知可以吗
      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法律亦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所以在一些法定情况下,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单位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 1、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


·员工的加班费应该怎么支付
      员工只有在休息时间内,听从单位的要求进行了加班,也就是延长了自己的工作时间的,那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加班,此时也才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加班费。那实践中,员工的加班费应该怎么要支付才好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员工的加班费应该怎么支付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企业聘用员工时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企业聘用员工时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若是以后相产生纠纷,劳动合同也是一个重要的证据。但是有的公司为了不缴纳社会保险等原因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给一定的赔偿。那么,若是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赔偿依照什么标准进行呢呢?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


·能否仅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超过规定期限为由诉请撤销?
      当事人仅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超过规定期限为由诉请撤销,若没有其他依法应予撤销情形的,不予支持。 现行工伤认定相关法律规范中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期限规定得较为笼统。实践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由于等待劳动关系仲裁、诉讼结果、职业病或伤情鉴定等结论,申请人...


·员工非正常离职有工资吗?
      员工非正常离职有工资吗劳动法中非正常离职是可以拿到上月工资的,但是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


·道路竣工验收需要什么资料
      具体需要的资料是:一、工程前期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三、施工技术文件。包括建筑电气工程文件、通风与空调工程文件;四、竣工图。《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


·在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受到伤害
      在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受到伤害,那么久算作工伤了,工伤之后肯定会有一段时间休息,而且需要去做工伤鉴定,那么对于工伤鉴定前工资怎么算的问题,想必也是您想知道的,那么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将和您一起阅览下面这篇文章。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装修工程质量管理风险措施有哪些
      装修工程质量管理风险措施有哪些? 装修工程属于工程项目的收尾工程,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业主的使用效果,严重者会导致业主发生人身伤害,因此,加强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显得非常有必要。这就要求施工各级单位提高责任,针对风险点采取有力措施。那么装修工程质量管理风险措施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