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福建省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办法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为了规范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工作,为了提高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效率,和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质量,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这些都有一定的规范性和规定,对于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和规范,那么,福建省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办法是什么呢,我们为你整理了一下内容: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为规范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工作,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5号),省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保障部部令第2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过程中,发现劳动保障监察案件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地区)调查的,可以委托案件相关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协助调查并反馈协查结果的工作。
第三条、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工作应遵循合法、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协查。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指导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工作。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查处以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为主,案件相关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协助调查。第七条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的具体实施,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委托方)向案件相关地有关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方)发出委托协查请求。各地可根据协查工作需要,与案件相关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协商进一步明确委托和受托主体。第八条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需要相关地区协助的,委托方可以启动委托协查工作:
?(一)本地区发生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用人单位注册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其他地区的;?
(二)本地区发生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违法行为涉及其他地区的;?
(三)本地区在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过程中需要相关地区协助的。第九条委托协查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协助调查工作; (二)协助核实证据材料;?(三)协助送达文书;?(四)协助督促整改;?(五)其他事项。第十条委托协查以书面形式进行,由委托方发出委托协查函,同时提供已掌握的违法线索情况。委托协查函的内容包括:涉案单位基本情况、协查范围、涉嫌违法事实、协助调查事项及内容等。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总之,劳动力就是我国生产力的第一动力,保障了劳动力的生产就等于提高了生产力,那么,保障劳动力的监察的任务就显得格外重要,尤其是对于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为了有良好的规范性,各地区就针对区域的不同对此作出相应规定,好了,关于福建省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办法就讲到这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土方工程开挖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在线咨询 >一、土方开挖有哪些
      土方工程开挖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一、土方开挖有哪些原则 1、土方工程施工前应综合考虑土方量、土方运距、土方施工顺序、地质条件等因素,进行土方平衡,合理调配,减少重复挖运。合理确定土方机械的作业线路、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弃土地点等。并结合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场地条件...


·报工伤多久能拿到钱
      1、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单位。2、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待遇的次月15日前,将核准的工伤待遇拨到单位银行帐户,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如果已超过服务承诺的期限,可前往社保咨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


·什么是劳动关系归属地?
      劳动者在入职之后,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实践中,有许多劳动关系纠纷是由于劳动关系归属地不明确引起的,那什么是劳动关系归属地?它是怎么划分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归属地?怎么划分? 劳动关...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注意哪些内容?(一)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确定是因生产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续订合同,但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续订合同。否则,所续订的合同是无效...


·试用期辞职,是否有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


·试用期被辞退双倍经济赔偿金有哪些情况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


·工商企业短期贷款的种类有哪些
      工商企业短期贷款的种类有哪些?工商企业的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 (1)经营周转借款 亦称生产周转借款或商品周转借款。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办理...


·上一休一国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上一休一国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国家法定假日的加班费应是平时工资的3倍,即本人平时单个小时的加班费乘以300%。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各级资质的承包范围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各级资质的承包范围是什么? 一、钢结构专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1、一级资质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上; (2)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上;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5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400...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单位愿意赔偿违约金以及工伤赔偿金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另外,如果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关系,也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下面我们为您总结了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相关规定。 一、领取工伤赔...


·入职未满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吗,是否能解除合同
      在社会生活中,每天都有人被用人单位解聘,故而每天都有人在寻找工作,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需要确定劳动者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否则不予录用。在职工入职后,很多单位不会立即逾期签署劳动合同,若入职未满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吗? 一、入职未满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吗? 不合法,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