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实生活中不乏在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又反悔,而单位又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实生活中不乏在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又反悔,而单位又向反悔的劳动者主张高额违约金的情形。但并不是所有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都需要支付违约金,那么什么时候劳动者需要承担违约金?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进行解答。

一、什么时候劳动者需要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其他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保护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以上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怎么计算劳动合同违约金

如果劳动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如果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只能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以及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劳动者只有在违反这两种约定时才有承担违约金的责任,否则,单位不能任意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实践中,如果您有遇到单位违法要求您支付违约金的情况,您可以拒绝,如果单位以此扣押了您的人事档案或者是工资等,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试用期员工自己主动离职公司要补偿吗
      试用期员工自己主动离职公司要补偿吗 试用期员工自己主动离职公司要补偿吗?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试用期员工自己主动离职公司要补偿吗? 不需要支付,《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


·一、劳动合同一式一份合法吗有押金?
      一、劳动合同一式一份合法吗有押金? 劳动合同上要求收取押金的情况是不合法的,至于需要几份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最少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


·一、职工养老保险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职工养老保险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会考虑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


·施工合同诉讼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施工合同诉讼管辖地规定是什么?施工合同诉讼管辖地规定是应当是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者是被告住所地法院来进行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有特...


·企业倒闭政府会垫付工资吗
      企业倒闭政府会垫付工资吗? 市场经济下企业倒闭是不幸的,同样不幸的是员工的薪资保障。破产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劳动者薪资发放不及时,劳动者缺乏保障等问题。尤其是当比较大的企业破产导致的大量员工失业,不利于社会稳定。那么企业倒闭政府会垫付工资吗?接下来我们为您解作出解答。 一、企业倒...


·员工在试用期内辞退有补偿吗
      员工在试用期内辞退有补偿吗 一、试用期内辞退有补偿吗 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一、健身房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健身房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健身房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合同期限、乙方工作内容(需填写)、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


·解除劳动合同工龄计算是怎样的解除劳动关系后
      解除劳动合同工龄计算是怎样的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之后,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工龄不连续,从你签订新劳动合同开始计算。相关规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应按员工的实际工龄来计算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谁给取证?
      我们知道,工伤认定需要相关证据,以作出公正评定。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工伤认定取证责任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谁给取证?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


·工程质量异议期限是多久?
      您在进行工程建设的时候,可能会出现质量问题,有的时候合同双方对这一问题可能会存在异议,那么,工程质量异议期限是多久呢?一些人可能并不是很清楚,那么,接下来就让本站我们就工程质量异议期限这一问题,来给您简单介绍一下。工程质量异议期限是多久工业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即需方)对产品的质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