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适用什么责任原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医疗事故适用什么责任原则 一、医疗事故适用什么责任原则
对于医疗纠纷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国内外都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主张:
一种是过错责任原则,即认定医疗事件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必须以存在过错为基础。有过错才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
另一种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有损害事实发生,就不问当事医生是否存在过错便直接确定民事责任。持这种看法的人将医疗服务类比高度危险作业,认为医疗服务的对象是人的生命健康,由人的生命健康的极端珍贵性决定,医疗服务是高风险的职业,这种职业性质本身就决定了从业者应负有特别注意义务。因此,只要违背这项义务,给病员造成损失,不管其存在过错与否,都要承担责任。后者是实践中惯用的。
二、医疗事故谁来举证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制度,就是说,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一方说自己享有某项权利,如赔偿请求权,就要提供证据论证自己确实享有该享权利的充分理由;另一方要否定对方的主张,就要用证据证明对方不应该享有该项权利。可以说诉讼的过程,就是一方用证据“立论”,另一方用相反的证据“驳论”,循环往复,直到把事实弄清的过程。
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自身的特殊性却使主张权利的病员一方在举证上存在较大障碍。首先,医疗服务具有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在通常情况下,病员及家属不可能具备足够的医学知识,对医疗单位的规章制度及诊疗护理常规等也难有较细了解。因此无法提出证据证明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中的过失行为。其次,诊疗护理都有病历记载,病历是认定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但是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病员及家属无权调阅病历材料。再次,病员在已死的情况下,无法举证,即使没死,处于昏迷不醒,病情危重状态的病员也无法举证,而家属又不可能参加治疗的全过程,由家属举证也是不切实际的。
基于受害人举证上的这些障碍,医疗纠纷损害赔偿案件也应当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只要受害的患者有死亡,伤残等损害事实,并由此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当事的医院就应当首先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或证明该损害是由病员自己的原因或无法防止的外因(如医疗意外,疾病的自然转归)造成的不能证明即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样确定举证责任对当事医院并无不公,因为证据有他们掌握,他们又是专业人员,如果确实无过错,证明起来是不难的,并不是他们增加不应该有的负担。
从本文中可以看出,医疗事故区别于一般的侵权,它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医院如果证明不了自己没有过错,或者故意拒绝提供相关的材料,则要承担不利后果。而对于是否存在损害事实,作为受害者就要举证。而关于医疗事故适用什么责任原则的问题,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



·怎么处理医疗纠纷?在线咨询 > 一、医疗纠纷的起因是什么?
      怎么处理医疗纠纷? 一、医疗纠纷的起因是什么?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


·医疗事故有什么特征2023
      医疗事故有什么特征?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医疗事故是由某一(些)医务人员(广义)的行为造成的,但事实上,从实际发生的法律关系上看,医患之间的关系是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医务人员...


·医疗保险报销有期限吗?
      居民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总会有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受到伤害或某些疾病,而这去医院治疗就有可能需要大量的医疗费,对于贫苦之家会是一个困扰。但是好在国家有医疗保险政策,会对医疗费用进行部分报销,但是,这些医疗保险报销有期限吗?一、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有时间限制吗?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联网医院...


·口腔科医生劳动合同书怎么写?
      口腔科医生劳动合同书怎么写? 一、口腔科医生劳动合同书怎么写? 口腔医生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受聘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聘岗位:口腔医生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口腔医疗工作,经...


·发生医疗事故发生该怎么处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


·根据相关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医疗纠纷无论是在我们的身边还是在电视报道中都能够看到,我们您都明白的一点是,发生医疗纠纷之后会涉及到的一个问题就是赔偿,但是许多人却不知道具体的赔偿应该怎么获得,也就是根据相关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流程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


·怎么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怎么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 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说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这里所说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师和护士等,他们必...


·医疗过错至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至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至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具体年限或赔偿金额应根据患者的伤残等级来确定: 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


·去哪做医疗事故鉴定、由谁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去哪做医疗事故鉴定、由谁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不慎发生了医疗事故的话,此时往往都是会给患者人身造成不小的损害,此时需要经过专业机构的鉴定之后,才能确定实际造成的损害是怎样的。那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该去哪做医疗事故鉴定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去哪做医疗事故鉴定现...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首先需要签订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复杂的评估程序把它们的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但是您知道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如...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怎么办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怎么办医疗纠纷的当事人无外乎就是患者和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而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基本上都是患者一方的利益受到了损害,那么此时患者应该怎么办呢?而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又该注意什么?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怎么办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