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客运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客运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一、客运合同违约赔偿范围
可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交通部门或法院来确定赔偿,或者是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乘客客运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单《民法典》对于因违约造成人身损害的损失赔偿额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当事人也极少会在合同中约定造成人身损害的违约金。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采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成因作出的一种技术鉴定,其性质属于民事证据,人民法院仍应依法予以审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对交通事故责任作出划分,确定的是双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过错程度,并不是对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在确定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时,则应综合考虑当事人各自的过错及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确定的权利义务。因此不能当然、直接的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民事责任承担的依据。
三、法律条文的适用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规定了双方违约的情况下各自承担责任,该条规定属于民法典总则中的一般性条款。民法典分则第八百二十三条则对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承担方式作出了与第五百九十二条截然不同的规定,该条规定属于特别条款。在一般性条款与特别条款相冲突的情况下,应当适用特别条款的规定,故本案从法律适用上分析应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
四、社会价值的考量
客运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旅客在接受运输服务的同时也将自身身体处于机动车的内部,此时旅客的人身安全主要在承运人的操控范围内。因此承运人除负有合同约定的主要给付义务之外,还有确保安全送达旅客的义务,这是旅客运输方式所决定的必然结果。“安全送达义务”直接源于合同,具有合同性,因此是承运人必须遵守的法定合同义务。如果乘客在旅途中遭受伤亡,可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关于承运人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是否应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客运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没有具体标准的,但是在运输服务过程中,如果乘客不是因为自己的健康原因而遭受伤亡,那么承运人属于过错方,要承担所有责任。至于赔偿范围,可以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可以联系的相关律师。



·拒绝履行,解除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拒绝履行,解除合同在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两个概念。很多人会把这两个名词的概念混淆,以至于搞不懂这两种行为的后果和出发点。如果是有着正当的理由拒绝履行合同或者协议,那么其实就不算做违约。下面我们就带着您深入了解一下吧!大陆法国家一般都严格区分拒绝履行与合同解除的概念。无正当理由而拒...


·入职3天还没签合同可以离职吗?
      在员工工作时,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时合同的签订是不及时的。所以,很多人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内容不太清楚。那么,入职3天还没签合同可以离职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入职3天还没签合同可以离职吗 这个答案是肯定的,不过最好先和单位...


·家具购销合同样本
      家具购销合同样本 一、家具购销合同样本是什么? 家具购销合同 第一条 家具名称(文本中所指家具包括生活家具和办公家具) │家具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价│ 第二条 定作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 质量标准:____...


·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
      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 一、赠与合同 1、含义 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转移,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2、性质 ①双方...


·船舶租赁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船舶租赁合同的规定是什么?船舶租赁合同的规定是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基本参照文本,一般包括以下要素:船舶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船舶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处理方法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处理方法 一、基本原则,对任何合同都适用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被告理应赔偿因逾期付款给原告造成的损失。 二、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


·已经备案了的网签合同效力如何?
      已经备案了的网签合同效力如何?已经备案了的网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购房合同备案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未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购房合同的成立,但是购房合同备案之后,合同能够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这就是说,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开发商又擅自转移给他方时,消费者可...


·协作履行原则有哪些内容
          什么是协作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协助对方当事人履...


·雇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规定是什么?
       一、雇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规定是什么? 雇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其规定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指的是违约金的数额大于...


·合同诈骗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草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草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草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草签合同如果经过签字盖章的话,那么就会发生法律所规定的合同的效力,当然草签的合同如果要想具备合同效力的话,它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也就是双方当事人进行签字的时候,必须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草签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生效的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