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股权投资流程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企业股权投资流程 企业股权投资流程
一、 投资立项
(一)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对项目进行预评估和初步筛选。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深入了解备投企业的经营管理现状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标准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相关产业政策,判断是否存在影响项目核心价值实现的重大障碍和风险;
(二)在项目初步筛选阶段,项目经理和股权投资岗人员对项目所处行业进行研究,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研究结果;
(三)初步调研和筛选完成后,项目经理应完成立项报告或者投资意向书,提交项目评审工作组;
(四)项目评审工作组对项目经理提交的立项报告或投资意向书进行审阅,项目评审工作组对项目的投资可行性、合规性和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和质询,项目经理现场回答各委员的质询,并按项目评审工作组的决议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五)项目评审工作组对立项报告审议通过后,形成书面意见,资产管理部(中心)将立项报告或投资意向书一并提交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
(六)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对项目评审工作组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议,必要时可以提请专家提供相关意见。项目经理现场回答委员质询,并按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的决议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七)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以会议决议的方式批准项目正式立项。项目经理按照批复的方案组建项目团队,并组织进行尽职调查。
二、项目评估、尽职调查和投资方案设计
(一)正式立项后,资产管理部(中心)可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一般应覆盖如下领域:
1、商务尽职调查:对企业所处的行业与市场进行分析,包括企业的竞争地位、未来增长潜力、产品、竞争环境和产业链完善程度等。基于投资意向书框架,详细分析被投资企业与公司投资策略的契合程度,从操作层面论证上述投资策略的可行性,并提示关键风险点及控制措施;
2、财务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的目标是评估企业的真实财务价值和财务管控有效性,揭示重要的财务风险,为确定交易定价和投后增值目标提供财务依据。调查范围涵盖内部控制体系评估、相关财务管理人员访谈和详细财务数据核查与分析;
3、法律与税务尽职调查:法律与税务尽职调查旨在确定企业的重大法律与税务风险和所需法律与税务保护条款的税务风险领域。调查范围涵盖企业的内部税务管理和税务政策、业务流程的税务影响、享受的各项税项优惠及财政返还以及税务资料的具体分析审阅;
4、运营尽职调查:运营尽职调查结果可为项目评估提供重要依据。调查范围涵盖企业的管理层资质(包括专业知识水平、从业经验、业内声誉以及管理团队稳定性等)、企业文化、职能和部门流程、技术与研发实力、物流管理有效性、人才来源与激励机制,国有企业的历史包袱及改制情况也是运营尽职调查的重要内容。
(二)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汇总上述尽职调查结果完成尽职调查报告,经公司项目经理审核提交资产管理部(中心)负责人;
(三)项目团队负责对项目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完成估值报告,经项目经理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四)项目经理负责领导项目团队起草投资方案。项目团队应基于尽职调查结果,根据项目企业的价值评估、收益风险要求、外部市场状况和投资环境、项目谈判等各项因素,确定项目交易结构和交易价格区间,并测算不同价格水平下的预计收益率;
(五)项目团队汇总上述尽职调查、项目价值评估和其他项目评估结果完成项目评估报告,经项目经理审核和签署后,发送至合规法务部进行审阅并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
(六) 项目经理将项目评估报告、尽职调查报告和企业价值评估报告,连同各部门的会签意见一并提交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
(七) 在交易评估和尽职调查过程中,项目经理应及时向资产管理部(中心)负责人报告项目总体进展情况;合规法务部应独立评估项目企业和交易结构的合规性,并及时向资产管理部(中心)负责人反馈。
三、 投资决策与执行
(一)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对上述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议,并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投资管理职能;
(二)对于尚未达到决策条件的项目方案,项目经理应该按照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给出的具体指导意见继续修改完善方案,并重新递交至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
(三)将投资方案提交至董事会决策;
(四)项目团队应根据批复的投资方案与项目企业进行合同谈判和沟通,并起草投资协议,提交公司合规法务部进行审核;
(五)合规法务部根据批复的投资方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资协议条款进行审核,出具法律意见。对于不符合审核通过条件的条款,交回项目团队进行修改;
(六)投资协议起草完成后,按照公司流程与项目企业完成合同签署;
(七)项目经理负责领导项目团队,协调各部门完成交易执行的相关工作;
(八)公司财务部负责根据投资协议,进行相关资金安排;
(九)项目经理按照要求向监管部门报送股权投资申请/备案文件;
(十)未通过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的投资项目,返回项目库,由项目经理进行跟踪管理。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了解到,企业股权投资流程主要分为三步,第一步投资立项,即对所要投资的项目进行筛选和调研;第二步是对项目评估、尽职调查和投资方案设计,第三步是投资方案的决策与执行。通过这三步的考察后,如果项目企业符合投资条件,则需要向相关部门报送材料,如果不符合投资条件,则需要继续跟踪待时机成熟时再进行投资。更多关于股权投资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分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
      分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 一、《分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 __市__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__市__有限公司__分公司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20__年__月__日 会议地点:_______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____、____。全体股东均已到...


·有限责任公司最大股东数量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最大股东数量是多少? 一、有限责任公司最大股东数量是多少?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


·公司个税漏缴刑事责任是法人承担吗
      公司个税漏缴刑事责任是法人承担吗公司漏缴员工个税, 直接补交就行了,一般不会给法人判刑的。个人所得税全部漏报的需携带资料前去地税局补申报。二、个税漏报漏缴处理办法1、个人所得税全部漏报的需携带资料前去地税局补申报。2、需携带的资料有: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明、盖有公章的个人...


·非法集资企业担保无效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之所以难以区分非法集资,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其实是非常狡猾的,在骗取受害者的时候,表面上的文章准备的还是比较充分的。有的时候为了能够让受害者足够的相信自己,甚至会装模作样的请第三方人进行担保,或者签订担保合同。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非法集资企业担保无效的依据是什...


·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属于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属于公司设立的条件包括发起人人数足够多、有公司的名称以及有公司的章程等等,具体需要满足的条如下: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是怎样的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 一、 发改委分为前期报告和正式核准 1、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内收购方需要在境外竞标之前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信息报告。在信息报告获得国家发改委确认后,方可进行对外谈判签约、提出约束...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条件是什么?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条件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公司 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公司董事会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基金公司发起人是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


·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怎么办
      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怎么办 一、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怎么办 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说明。 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行申请。对于复核...


·有限公司法人算什么部门?
      有限公司法人算什么部门?法人,顾名思义就是法定的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法人的行为就代表着公司的行为,会对公司造成直接影响,那么在一家公司中具体公司法人算什么部门呢?下面就由我们来给您介绍一下。1. 有限公司法人算什么部门?法人代表,准确地讲叫做“...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怎么缴纳印花税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怎么缴纳印花税 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 。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双方缴纳印花税,一般印花税率在万分之五左右。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为: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


·在中国是否存在隐名股东?
      在中国是否存在隐名股东?这种情况是比较普遍存在的,并且法律也认可,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