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外资企业适用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外资企业适用的法律有专门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和我国境内的企业在诸多方面的要求都不一样。而且现在我国境内也有很多优秀的外资企业的发展规模比较好,甚至有一部分的外资企业在我国多数的省市设立的都有分公司。并且作为外资企业的负责人,在创办分公司的时候也要知道,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一、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需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3、隶属公司章程(原件)

4、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前置审批文件

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分公司。

二、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

根据外国人汤姆在中国上海地区注册成立的爱中国投资公司的运营情况,他想在南京注册成立一家分公司。那么,下面以外国人汤姆想在南京成立外资公司为例为您介绍一下外资分公司的注册流程。

(一)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要先向南京工商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书、股东身份证明等资料。由南京工商管理局联网查询公司名称在中国境内有没有重名的情况存在,若无,在五个工作日内便可以开始办理营业执照。

(二)办理营业执照

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20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国投资委员会申请批准书交南京工商局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1、外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人签字);

2、隶属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隶属公司(总公司)章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隶属公司(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租赁合同(必须以隶属公司(总公司)名义签订,并备案);

7、贸工局批准文件(视经营范围决定,如服装行业批发不用,零售需申请批复文件)。

(三)办理组织代码证

办理组织代码证需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提供一下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

2、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隶属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隶属公司(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一份(加盖公章);

5、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一份;

(四)办理国税证(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企业)

1、《税务登记表》及《新开企业主营业务申报表》;

2、隶属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国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隶属公司(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4、隶属公司(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一份(加盖公章);

5、隶属公司(总公司)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隶属公司(总公司)出具的分支机构核算形式、缴税形式证明原件;

7、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0、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五)办理地税证

1、《税务登记表》;

2、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隶属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国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隶属公司(总公司)的全套证件副本原件与复印件(5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份);且都需加盖公章。

要知道,针对外资企业分公司的设立,并不适用于我国的公司法。所以严谨的来说,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这是一种不合理的说法,我国公司法当中的某些法律效力对外资企业并不具备。不过在创办外资企业分公司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的证明等。


·公司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


·公司法章程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章程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任何组织都要有相关的规定来保障自己的企业能够正常运行,而一个企业如果要进行设置章程,就要按照相关法律来进行规定,公司章程,要符合国家法律才能执行,那公司法章程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章程的概念、性质、功能 ...


·企业动迁评估资产总额的方法是什么?
      企业动迁评估资产总额的方法是什么? 动迁对我们来说非常熟悉了,公司为了满足需要,常常需要动迁,有些城市为了发展的需要也需要房屋动迁,也就是我们常常所说的拆迁,而企业动迁之前也需要评估资产总额,这对于动迁之后的安置是非常重要的。今天我们就来讲讲企业动迁评估资产总额。 公司总价值...


·外商独资企业是法人资格独立的吗
      外商独资企业是法人资格独立的吗?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外国的组织机构或个人在我国境内依法合理进行投资的企业。外资企业的存在和发展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是非常有益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大都为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在我国法律规定内外商独资企业是法人资格独立的吗,下面详细告诉您。外商独资企业是法人...


·上市公司需要的条件有几种
      上市公司需要的条件有几种 一、上市公司需要的条件有几种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


·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一、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可以的,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


·去哪举报公司偷税漏税?
       一、去哪举报公司偷税漏税? 去税务局举报就可以,可以打电话举报也可以写举报信举报,提供相应的线索就可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发现企业偷漏税的公民个人,可以采...


·企业入职职业观包括哪些内容?
      在人们应聘到工作之后,有的企业会让劳动者填写一些表格以此来深化对劳动者的了解并借此判断劳动者是否真的适合某一岗位。大多数企业都会让劳动者填写企业入职职业观,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应该如何填写自己职业观,更不知道什么是职业观。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入职职业观的概念职业观就是...


·什么是小微企业 相关政策有哪些
      什么是小微企业 相关政策有哪些一、什么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2015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我国公司的形式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责任公司,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很多有限公司通过改制,成为股份公司。这样通过建立股份制,优化了股权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那么,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您具体讲...


·沈阳分公司法人变更所需材料有哪些
      沈阳分公司法人变更所需材料有哪些?相信您对法人这个词一定不陌生,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法人并不是人,而是具有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且依法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代表着一个公司,法人的行为代表公司的行为。由此可见,法人的确立对一个公司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那么沈阳分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