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二、土地承包应当遵循的原则
1、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2、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3、承包方案应当按照“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有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办理程序
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的具体操作程序是:转出方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审核签章同意;流转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村民委员会审查,主要审查其是否有流转资格,流转土地四界是否清楚等;财经所审核,主要审核村民委员会是否签字同意,流转期限是否合理,内容是否合法,最后指导农户双方签订一式四份流转合同书,收齐双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土地承包合同书予以登记;报政府审查之后上报县经管局批准。
四、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5、签订承包合同。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办理程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此可见,t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是基于民事行为的,流转过程中需要签订一定的合同,作为双方的合法证明。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需要了解,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是怎样的? 拍卖是现在很多事物获得的方式之一,而土地使用权同样可以用拍卖的方式出让或者是获得,特别是一些地段比较好的土地使用权通过拍卖可以获得更高的价值,进行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有一系列的工作需要做,需要事先准备土地使用权拍卖的一些材料,然后按照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


·首次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资料?
       土地使用证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证明单位或个人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那么首次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资料呢?办理土地使用证一般需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的界限图及契税缴纳证明等。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1,受理...


·去法院起诉离婚所在地程序是什么?
      我们知道离婚在如今法治社会中要依据法律来解决,也就是在离婚问题上如不能商量着解决就要去法院去解决,在解决问题上主要就是离婚的热门问题,主要是关于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去法院起诉离婚所在地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所在地程序是什么? 婚姻中的双方,...


·土地使用权继承城镇户口是否可以享受?
      土地使用权继承城镇户口是否可以享受?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如果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财产,其中便包括了房产。虽然我国农村地区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土地使用权是归农民所有的,那如果被继承人死亡,土地使用权继承城镇户口是否可以享受?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相信可以帮助到您。 ...


·土地使用权抵债如何办理过户有哪些具体手续
      土地使用权抵债如何办理过户有哪些具体手续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人在土地上进行经营和管理的权利,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使用人将自己对土地的使用权用作债务抵押是可以的,但是债务抵押之后土地使用权要进行变更,关于土地使用权抵债如何办理过户的有关事项我们进行了整理,土地使用权用作债权抵押...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如何写?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如何写? 众所周知,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相分离的,国家和集体享有土地所有权。换句话说,城镇土地一般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一般归集体所有。农民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也可以进行转让。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如何写呢?下面就有本站我们为您具...


·城市怎么办土地使用证?
      城市怎么办土地使用证? 城市的土地和农村的土地不同,城市中属于我们的大多数人的都是建筑面积,就是我们的房子。那么城市可以申请土地使用吗?不是不可以的,但是同农村的土地使用流程不同,那么就让我们跟随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城市怎么办土地使用证。 一、收费程序 由国土窗口开→城建收费...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土地是非常宝贵的财富,现在您的想法都是土地拥有的越多越好,其实在我国对土地有使用权的只有国家和村集体,而农民拥有的只是对土地的使用权限,就是这个对土地的使用权限也是会引起很多的纠纷的,下面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子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村委...


·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吗?
      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吗?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前提必须是房产是归属于当事人个人所拥有的,也就是所有权是完整的。所谓农村建房所占用的集体土地实质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


·农村国家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农村国家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农村国家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我国土地所有权 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自然人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土...


·房屋征地补偿新标准
      房屋征地补偿新标准在生活中,拆建房屋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在拆建过程中,拆建单位需要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各种的补偿金,那么房屋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呢?这个也是今年您特别关注的一个问题。那么,今天就带您来看看有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 房屋征地补偿新标准20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