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给公司债券发行定价?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怎样给公司债券发行定价? 一、怎样定价?
1、参照企业债券发行利率。
从理论上分析,如果两只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相同、资质相当,债券发行的市场时机接近,且前一只债券的市场认同度高,则本只债券利率的确定可参照前只债券来进行。但这首先严格依赖于信用评级的权威标准、评级结果可信度要高,其次,投资者对相同评级的企业债券,则会更加关注发行人所处的地域、行业、盈利保证、企业形象和政府的支持度等综合因素。采用本方法时必须要对以上因素给予充分考虑,可以一定的标准对以上因素进行权重分配并确定各因素分值,对债券总分值作比较分析,并按差异值修正前支债券的利率,最终确定本支债券的利率。
2、 以企业债券二级市场收益率作参考。
目前,我国企业债券的上市集中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交所上市的企业债券的二级市场收益率水平为依据,寻找债券到期期限和信用级别与拟发行债券相同的品种,进而确定债券的利率。这一方法需要上市的企业债券品种足够充分,二级市场要有充分的流动性,市场收益率的确定不存在操纵或偶然现象(如某个投资者大量债券的急于变现)。目前上交所上市的企业债券仅为11只,上市金额206亿元,日均成交量不足千万元,交投稀少。此方法目前并不可取。
3、 以国债利率作参考。
一国的国债利率水平作为无风险资金的成本水平,应成为各金融产品的定价基础。因此,企业债券的定价可以在国债利率的基础上进行。由于企业债券不同于国债,在税收、信用、流动性、功能(比如能否用于回购)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别,因此,企业债券定价应按照以下思路进行:“企业债券利率=国债利率+税收利差+信用利差+流动性利差+功能利差+发行时机利差+其他因素利差”。这是这一方法的基本思路,即按国债的利率水平进行因素利差调整后确定企业债券的利率。而如何确定国债的利率水平又成为一个关键的问题。
目前,中国的国债市场分作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两个市场处于分割的状态,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国债市场。因而,中国的国债收益率曲线在这种客观背景下很难做出,究竟是以银行间市场、还是以交易所市场国债的收益率来做国债的收益率曲线,笔者认为关键看对收益率曲线的用途,因为两个市场的参与主体、市场功能和特点本来就不相同。
自2000年底,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和路透集团通过合作开发,绘制和公布债券收益率曲线,这条收益率曲线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的YTM(到期收益率)和到期期限确定,入选债券要具备发行规模大、流动性强、到期年限是主要年限点等特点,如果在银行间市场发债,则这条债券收益率曲线就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对交易所债券市场,客观地分析,目前其二级收益率水平受综合因素(如直接或间接入市的参与主体复杂、与股市波动的联动性高、债券能否用于回购和回购比例等直接影响债券需求等)的影响更大,许多债券价格的偏离程度较大,且市场品较少,如上交所仅10只国债,由此决定的收益率和形成的曲线难以作为定价的依据,只能作为参考。
综上所述,公司债券发行定价国家并无太多的规定,大多数公司都是按照市场参照法来为自己公司发行的债权进行定价。要注意的是在定价时要充分考虑到市场各个因素,包括国债利率等一系列的要素。同时定价不能超过平均水平太多,否则会影响自身债权的发行难度。我们提醒,在给公司发行债权定价时,最好先请相关律师帮忙评估。



·醉驾罚款多少2018?
      醉驾罚款多少2018?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处15日以下拘留。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


·在空白借款合同上签字的行为,可以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无限授权
      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债务人,在空白借款合同上签字的行为应视为其清楚、理解合同内容,同时也表明其放弃核实债权人的身份信息,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主观上具有与不特定的债权人成立借款关系的意思表示,该行为应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概括性授权。空白借款合同的相关内容被明确后,对该债务...


·购销合同条款违约金与罚息怎么计算?
       一、购销合同条款违约金与罚息怎么计算? 根据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


·民间借贷借条的写法有什么规范?
      民间借贷借条的写法有什么规范?我们在法制节目中经常会看到借贷双方因借款问题纠纷而闹上法庭的案例,很多情况都是由于当事人没有按照借条规范写法造成的。那么民间借贷借条的写法是怎样的?书写借条有何注意事项?接下来我们给您做个简要说明。 一、民间借贷中借条应该如何写? 1、借条要当面...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与联系点是什么 股票和公司债券是很多人都容易混淆的,有大部分人都会认为两者是一样的物品,但其实不然,公司债券和公司股票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事物,虽说都能够带来一定的收益而且是以公司为单位进行售卖的,但确实两者之间是存在区别的,但同时也是有联系的。那公司债券与股票...


·借款纠纷诉讼时效中止可以吗?
       一、借款纠纷诉讼时效中止可以吗? 是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


·夫妻离婚是否可以逃避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是否可以逃避共同债务 一、夫妻离婚是否可以逃避共同债务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也就是说,只要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就应共同清偿,并承担连带责任。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


·欠条需要公证吗
      欠条需要公证吗,欠条是否要公证不少人在出具欠条后,还要办理一个公证手续,那是不是出具的欠条就一定要公证呢?实践中,大部分人都搞不清楚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欠条需要公证吗,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欠条需要公证吗? 真实合法的欠条不经过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公证是国家证...


·存在债务关系的敲诈勒索案怎么判
      存在债务关系的敲诈勒索案怎么判 ?依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时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1、行为人实施了恐吓行为,即通过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告知对方自己要采取什么行为,并导致了对方产生恐惧心理。 2、对方因此产生了恐惧心理; 3、对方基于恐惧心理交付了财务; 4、行为人取得了财物...


·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协议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协议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一、股权转让协议需要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二)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三)转让方的告知义务。 (四)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是什么?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是什么 股权转让是新股东与原股东之间的股权买卖交易行为,股权转让款由受让方给付转让方(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采用电汇、现金等支付方式)。转让方收到款项后向股权受让方出具收款收据,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正案、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