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程序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程序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程序。
1、填写土地使用证注销申请表。上交原土地使用证。
2、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3、实地勘察。需要进行相应的实地考察。
4、公示。
5、核销。
以上就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程序以及申请程序的一些介绍,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了解。无论是何种证明的注销及申请都需要按照一定的规范与程序合理地进行,对这方面知识的了解同时也有利于程序的更加顺利进行。具体知识还有不了解的可以咨询。



·二手房需要过户土地使用证吗,流程是什么?
      众所周知,买房不是小事,二手房买卖更是如此。但是很多人都只是关注房产证的过户,并没有对土地使用证的过户进行关注。实际上,一套完整的商品房产权,应当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而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所谓的土地使用证,那么 二手房需要过户土地使用证吗?我们给您进行了整理,供您参考...


·怎么没有土地使用证
      怎么没有土地使用证 怎么没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3、校准登记 4、颁发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 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


·土地使用证写的是划拨是什么意思
       随着我国国家城镇建设的力度加大,国家将对部分土地进行划拨并加以征用,并对被征用的土地使用者进行适当的征地补偿。那么,您知道土地使用证写的是划拨是什么意思吗?一般来说,划拨是指经过地方人民政府的允许,将土地使用者的土地进行划分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一、土地使用证上的划拨 土...


·现在还有土地使用证吗,土地使用证的种类有哪些?
      现在还有土地使用证吗,土地使用证的种类有哪些?一、现在还有土地使用证吗?城市房屋是房地合一的,仅有房产证;农村房屋只有土地使用证,无房产证。因此,有没有土地使用证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二、土地使用证的而过的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山东省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指因国家或集体等公共利益的需要(这是国家征地的必备条件、前提),国家对土地进行强制性的征收,并进行土地补偿的行政行为,现在随着城市和农村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出现国家征收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山东完善征地补偿政策,山东省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最迟5年调...


·在很多的二线城市,会因为本市的经济发展而出占用居民土地房屋的
      在很多的二线城市,会因为本市的经济发展而出占用居民土地房屋的情况。那么政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会在别的地方划一块土地出来安置原先地方的居民。那么安置房就这么产生了。安置房的市价一般要比商品房要低,所以很多人会考虑购买。那么买安置房要注意哪些呢? 买安置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1、安...


·原产地证明有什么用?
      原产地证明有什么用? 一、原产地证明有什么用 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的原产地的法律文书。形象地说,原产地证书是货物的“护照”。  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等的有效凭证。它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实行差别关税待遇和国别贸易政策...


·最新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丹凤镇(含大同规划园区)。区片补偿标准:4642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彩云镇、竹基镇(含矣腊园区)、雄壁镇、五龙乡、龙庆乡、葵山镇、高良乡。区片补偿标准:37743元/亩...


·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
      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 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积 平方米,用以 。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


·如果土地使用期满怎么办?
      如果土地使用期满怎么办?关于土地使用期满怎么办,一般来说,不同类型的土地对使用期有不同的规定。然而规定总是不如人那么灵活能随机应变,因此国家在土地使用期的规定上又提出了土地使用期满后续用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土地使用期满还想继续使用,有以下几种方法可以续用。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征地补偿标准一、全区新征地补偿标准按照58985元/亩统一执行。二、新征地补偿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三、《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陵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件中其他事项不变。四、各相关部门、各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