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包括哪些情况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屋不仅在某种程度上是家的象征,让人有安全感,此外,房屋还是夫妻甜蜜生活的住所,是他们心理的归属。可当夫妻离婚时,它就成了一把利刃,大多数夫妻都会争夺、分割,但他们不知道有些房屋是不能分割的。那么,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分析解答。
一、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

(一)用他人身份购房。
物权法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购房虽然当时可能获得了一些利益,但是在离婚纠纷时就会直接导致房屋无法分割。
(二)买二手房未过户。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
(三)受赠、继承未过户。
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配,而该房屋的产权人也一直未变更。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离婚诉讼,另一方就无法保护应得的权益。
(四)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一般指承租的公房,既包括直管公房,又包括自管公房。对于直管公房而言,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承租权;而自管公房,出于房屋资源管理的角度出发,产权单位往往只限定本单位职工才有权承租,并对使用期限会做出种种限制。
(五)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时不能分割。
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所以,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
二、分割离婚房产有什么原则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男女平等原则。(二)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四)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五)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主要就是上述五种情况,这一般都是房产没有具体在夫妻名下的时候。而现实中,虽然为了避免纠纷,我国相应的法律已经对夫妻房产分割的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在具体实践中,往往具体的纠纷要更为复杂一些。而为了更好的保护你的权益,建议此时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现实中,虽然购买商品房的人比较多,但因为商品房的价格普遍较高
      现实中,虽然购买商品房的人比较多,但因为商品房的价格普遍较高,因此对于一些经济能力有限的人来讲,此时可能会退而求其次,选择购买安置房、回迁房、两限房以及经济适用房等等,至少在价格上面没有那么高。那其中购买两限房具体有怎样的步骤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灵璧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灵璧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


·婚前房产离婚后的分配原则是怎么样的?
      离婚需要分割财产,不管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房产分割就是重要的一部分,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分配是不同的,那么婚前房产离婚后的分配原则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前房产离婚后的分配原则是怎么样的?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


·婚前房租租金是不是夫妻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租租金是不是夫妻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以下几方面:(1)工资、奖金,还包括红包、津贴、房补、互助金等不同名义出现的收入,这些均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包含劳动收入,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


·买房子贷款拿什么抵押?
      买房子贷款拿什么抵押? 买房子贷款,需要抵押,抵押品就是你买下的那套住房产权。你管银行借钱支付给开发商,开发商得到全额房款走人,你慢慢还钱给银行,如果还不起,银行会依法收走住房产权,拍卖抵债。 二、房子首付可以贷款吗 根据国家贷款买房政策的规定,购房者购买首套房需要先准备30%的...


·老人房子过户儿子还能要回吗
      分两种情况:1、如果是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他人,已经办理他人名字房产证,那么住房产权发生转移,是要不回来的。2、如果是赠与方式过户,依照赠与协议,如果受让方违约或者违反合同法规定,可以依法收回过户的住房。《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


·离婚房子是男方父母的没有孩子怎么分割?
      离婚案件中没有孩子的财产分割就不用考虑抚养小孩等因素,而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双方结婚后一起奋斗的共同财产的分割,不会包括婚前双方自己的财产,那么如果离婚房子是男方父母的没有孩子怎么分割?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一、离婚房子是男方父母的没有孩子怎么分割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


·一、租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办?
      一、租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办?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怎么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
      近年来,企业常以房屋产权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这类房屋在拆迁时,金融机构为了实现抵押权,将加入到拆迁法律关系中,为此,抵押房屋的拆迁纠纷便具有一般房屋拆迁活动所不同的程序与特点。那么实践中,该怎么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处理拆迁抵押房...


·房屋产权70年从哪年开始算计算时间
      房屋产权70年从哪年开始算计算时间,是盖楼的开发商出资买下这块土地使用权,缴纳完毕土地出让金,这个时候开始计算。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购房广告该怎么产生法律效力
      实际中,很多出卖人利用广告作过分夸大宣传,诱骗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但事后却不予兑现,导致商品房购房广告纠纷逐年上升。而依据法律规定,购房广告其实只是一种要约邀请,一般不能将宣传内容作为合同内容看待。那么购房广告该怎么产生法律效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广告该怎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