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怎样变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怎样变更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二、股东的特征
1、股东具有广泛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的发行股票筹集资本,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2、出资具有股份性股份制公司中,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这一特征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之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
3、股东责任有限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仅就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不得直接向公司股东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
4、股份公开、自由性股份公开性、自由性包括股份的发行和转让。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都以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开募集资本,这种募集方式使得股东人数众多,分散广泛。同时,为提高股份的融资能力和吸引投资者,股份必须有较高程度的流通性,股票必须能够自由转让和交易。
5、公司的公开性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仅要向股东公开,还必须向社会公开。使社会公众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这也是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之一。
三、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怎样变更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新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经常有一些已经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出于种种目的,不同意更换法定代表人,甚至利用手中的职权阻碍作出变更决议,或者拒绝签署变更登记申请表。对此,《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具体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变更决议,若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可以由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变更决议签署。
2、公司以外的企业法人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企业出资人作出变更决定。若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可以由拟任法定代表人根据变更决定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怎样变更?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但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时需要一个法定代表人。如果遇到需要变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情形,需要向原来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若遇到法人代表不同意变更的情况,可以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相关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怎样保护公司法小股东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怎样保护公司法小股东权益? 当代社会,那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知道公司的话是存在着大股东以及小股东的,当然公司里的大股东的权益是肯定会受到保护的,因此很多人都会忽视小股东的权益,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怎样保护公司法小股东权益?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有限公司设立的 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案例中的问题可以用哪些方法解决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案例中的问题可以用哪些方法解决融资对于一些大企业来说可以说是轻而易举,有些时候甚至会有人去追问这些大企业是否可以参与投资,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融资就不是一件那么简单的事情了,在现实中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的问题,那么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案例中的问题可以用哪些方法...


·公司转让后原账本怎么处置
      原账本要进行交接。公司转让,需要结清的事项:转让的价格、外债、社保等;需要移交的有公司章、执照、组织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账本、会计凭证等财税资料。所以账本肯定是要交接的。公司转让中最需要注意的不是转让方而是承接方(成都买公司),承接方在收购一个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先...


·对于虚假出资公司股权被该股东占有合法吗
      对于虚假出资公司股权被该股东占有合法吗在公司注册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有的股东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情况,这就涉嫌到虚假出资的问题,那么虚假出资的股东能不能占有公司股权呢,对于虚假出资公司股权被该股东占有是合法的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一、虚假出资的股东能不能占有公司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是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我国公司的两种形式,现实中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很多,毕竟股份公司往往会涉及到上市的问题,而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满足上市条件的。那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哪些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解答吧。 一...


·保险公司在赔偿残疾赔偿金这块要打折吗?
       一、保险公司在赔偿残疾赔偿金这块要打折吗? 责任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


·公司法人私自挪用公司资金该会怎么样?
      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大力推动发展中小型企业,拉动内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己成立公司,成立公司的优点有许多,诱惑也有很多,对于公司法人来说,拥有的权利很多,所处的地位也很高,但是有权利的同时,就会有黑暗的地方,其中就有:公司法人私自挪用公司资金该会怎么样?我们来听听本站我们的回答。...


·中小企业融资真实案例中存在哪些问题 一个企业的发展壮大是与
      中小企业融资真实案例中存在哪些问题 一个企业的发展壮大是与许多的因素有关的,那么中小企业融资真实案例中存在有哪些问题呢?原因又是什么?其实中小企业融资难已经成为现状,融资难的原因也是有多方面的,下面 的我们将为您解答关于中小企业融资中出现的问题,请继续阅读。 一、中小企业融资...


·疫情公司降薪违法吗
      疫情期间企业降薪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是中国公民 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人”只能是自然人,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