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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受害人评残判定的赔偿金的主张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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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受害人评残判定的赔偿金的主张是否合理?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受伤人因伤致残的,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残疾赔偿金。但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该项赔偿内容不在法院判决支持的赔偿范围之列。
所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如果是通过法院来判决的,则法院对残疾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将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双方能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也可以赔偿残疾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通过上述就残疾赔偿金为您进行的介绍可以得出结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受害人评残判定的赔偿金的主张是合理的,在刑事附带民事性质的案件中,受伤人因伤致残的,有权就评残结果要求侵权人赔偿其残疾赔偿金,侵权人有义务对受伤人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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