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自首的处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根据我国《刑法》总则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再考察我国《刑法》分则对单位犯罪的处罚规定,绝大部分是规定采取双罚制,即不仅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处罚犯罪的单位本身。由于单位具有非人身性的特点,因此对单位本身只规定了罚金刑一种刑罚。对自首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的自首量刑原则,同样,在单位成立自首时也实行相对从宽处罚原则,即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表现为减少对犯罪单位罚金的数额。

由于单位犯罪区别于共同犯罪和集团犯罪,是单位本身的犯罪,具体是由单位决策机构(者)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实施的,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犯罪,而不是单位各个成员的犯罪之集合。正是单位犯罪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具有整体性,即单位刑事责任是单位整体的刑事责任,而不是单位内部全体成员的刑事责任。因此,根据罪行相适应原则,单位自首也会产生整体性的法律后果,其自首效力将及于犯罪单位整体以及单位内部所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即二者均适用自首从宽处罚原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的大多是绝对不确定的单位罚金制,在实践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缺乏可量化性操作。单位自首成立时,对单位的从宽处罚意味着罚金数额的减少,但因没有起点罚金的具体数额或范围作参照,法院作出的判决难以体现自首量刑的“从轻”或“减轻”。因此,笔者建议,在现行《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之后,增加第三款“犯罪单位自首的,对于犯罪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同时,对刑法分则涉及的单位犯罪应尽量采用比例罚金制或确定罚金制。


·什么是胁从犯?
      
什么是假释?
      
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此罪的特点是主观上属于过失,如果故意则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中的确定之日应是指判决宣判之日。
    
 &...


·刑事责任能力的特殊规定和刑罚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一致的。但是,在出现疾病的情况下,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的能力与自我控制的能力也可能分离。只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都具备,才属于有刑事责任能力。 关于几种特别...


·智力残疾与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


·什么是犯罪故意?
      犯罪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犯罪故意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两种:
    1、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


·贪污罪犯的犯罪心理
      犯罪终结阶段(全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犯罪尚未被揭露出来的阶段)犯罪人既有作案后的恐惧心理,也有成功后的满足。   1、恐惧心理。贪污贿赂犯罪人作案后的恐惧心理往往要比作案时更加强烈,犯罪人地位越高,罪行越重,心理负担越大。许多人作案后担惊受怕,疑神疑鬼,到了草木皆兵的程度。...


·什么情况下检察院可以作出免于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对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被告人所作出的不提请人民法院审判而终结诉讼的处理决定。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均可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
免予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
① 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


·借钱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的情形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借款型”诈骗较难认定,如果行为人本人没有偿还能力,实际上也没有承担还款责任,在借钱时就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推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如果行为人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故意是靠推定...


·绑架罪的认定
      (一)本罪的既遂与未遂和中止。
    犯罪既遂是指某一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实践中,有的人认为只要绑架行为实施完成,即构成犯罪既遂,也有人认为应当以是否实际取得财物利益或其他非法利益为判断既遂行为的标准。笔者...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