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拆迁家里的煤给补偿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农村拆迁家里的煤给补偿吗根据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有如下五类补偿项目:
一、房屋价值补偿费
此类补偿是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的价值进行补偿,按照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当日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这个市场价格是有相关评估的,可以向当地政府索要,如果你觉得价格不合理,还可以申请复核评估。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是由各地政府出具的标准来确定。如果拆迁方可以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该类补偿没有国家政府统一标准,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受营运状况、占地位置的影响。 也就是说,如果你家的房子在被征收时是改造成了商店之类的运营性场所,那么拆迁方就不能按一般住宅占地来对你的房子进行赔偿。
四、补助和奖励费
其中,补助费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对贫困人员进行补助,公摊补助是对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都是根据当地政府出具的补助标准来确定补助金额。奖励是指拆迁方为了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交付的额外补偿。
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费
此类补偿费是由当事人协商,或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但是,有些政府占地的拆迁,为统一、方便,政府会依据市场价格出具补偿标准。
由上面五类拆迁补偿项目可知,农村拆迁补偿主要集中在损失的房屋、装修和家电设备上,如果被拆迁地面上的建筑是企业或厂房,除了补偿地面建筑设施外,还要对其停业停产进行补偿。农村拆迁家里的煤给补偿吗?这就要看你家里有多少煤,这些煤都是用来做什么的了,是自用,还是用于工业生产的,其实具体的补偿金额可以通过与拆迁有关部门协商确定,如果你认为应该被补偿,建议与有关部门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书来确定补偿项目和金额。



·离婚后什么情况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什么情况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


·结婚后发现被骗婚了怎么办
      结婚后发现被骗婚了怎么办 一、结婚后发现被骗婚了怎么办? 遭遇骗婚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骗婚涉嫌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起诉离婚不立案的标准是什么如果是一审宣判或裁定不
      起诉离婚不立案的标准是什么如果是一审宣判或裁定不准离婚的案件,起诉离婚不立案的标准是原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接到诉状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夫妻要办离婚登记有哪些?
      夫妻要办离婚登记有哪些程序 夫妻要办离婚登记有哪些程序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


·2023新婚姻法离婚条件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新《民法典》规定的协议离婚条件有哪些离婚条件是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那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条件一样吗?如果不一样,那两种离婚方式的离婚条件分别是什么呢...


·可以起诉和精神病离婚吗?
      可以起诉和精神病离婚吗? 可以起诉和精神病离婚吗? 可以,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


·协议离婚后抚养费过高怎么办?
      在现实的生活中,离婚是经常发生的事,离婚后不仅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对子女也是有抚养义务的,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抚养的费用可以协议约定。那么当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过高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要怎么处理呢?这是很多父母关心的问题。下面就由的我们就协议离婚后抚养费过高怎么办进行解答。 一、协议离...


·诉讼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
      诉讼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诉讼离婚条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


·婚姻法规定到法院起诉自动离婚吗
      婚姻法规定到法院起诉自动离婚吗?没有自动离婚。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


·山东泰安抚养费标准
      婚姻宣告破裂之后,承担抚养孩子的一方将向不承担抚养一方收取孩子的抚养费,对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理应向承担抚养方缴纳多少呢?接下来,我将为您讲述山东泰安抚养费标准2017,为当地的需要了解这方面的父母给予帮助。 一、山东离婚抚养费怎么算,抚养费标准及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一、老公去世孩子归谁抚养权?
      一、老公去世孩子归谁抚养权? 抚养孩子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父亲去世后,抚养权应当归母亲 《民法典》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