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长时间?一、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长时间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借贷行为,
“有借有还”,这就要确定经过多长时间偿还。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资本市场工具和作为一种长期资金筹集渠道,期限都须在一年以上,这种期限即包括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还包括公司债券付息期限。虽然期限是一定的,但也有变化。如在发行时,可在发债说明书中规定提前赎回条款、延迟兑付条款等,这些都是在“一定期限”基础上事先确定的变化。另外,在发达资本市场国家,还曾经发行无限期公司债券,但这种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债券,已基本不存在。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公司债券是要式有价证券,可以转让、抵押而流转,公司债券由公司盈利偿还。三、公司债券发行条件《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国律法只规定了公司债券的最低期限,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是由债券发行公司依据实际需求自主决定的,一般来说期限越高利息就越多。虽然公司债券的预期收益比同期的银行利息要高的多,但是同时也有损失本金的风险,在购买之前要慎重考虑清楚。



·对于别人借人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别人借人钱不还怎么办? 一、对于别人借人钱不还怎么办 借人钱不还如果你能找到借款人,以录音的方式,套取其借款不还的证据,取得决定性的证据,然后走法律的途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所以首先要及时收集你借给对方钱的相关证据,还...


·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否可以起诉?
      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否可以起诉? 一、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否可以起诉? 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可以起诉,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你可以随时进行索要。 一般说来,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


·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的借方登记
      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的借方登记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 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用于反映和监督会计单位与单位间或与个人间债权、债务往来结算业务的账户;当企业的预收、预付款业务不多时,常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账户。 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用于反映和监督会计单位与单位间或...


·社保局赔偿款多久到账?
      设备厂工人在操作车床的时候,如果不慎受伤,应当及时就诊。在伤情稳定后,向厂子提出工伤认定。拿到认定书后,工人可以向社保局提出赔偿申请,一般来说,工伤赔偿项目中社保局承担的比较多。那么,社保局赔偿款多久到账?下面我们来跟随我们了解下。一、社保局赔偿款多久到账?整体而言,与其问社保工...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在生活中有一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出于金钱的诱惑或是出于人情不征或少征税款的现象是多有出现的,然而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此时需要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能认定构成犯罪,那究竟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是有别于夫妻个人债务的,属于共同债务的部分是需要由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的。那具体来说,这个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呢?具体有包括了怎样的范围?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 (一)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


·债权人免除债务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债权人免除债务要符合什么条件1、债权人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2、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


·所谓借条的有效期即是指行使借条权利的诉讼时效
      所谓借条的有效期即是指行使借条权利的诉讼时效,当过了借条诉讼时效期间后,债权人虽然还可以去法院起诉主张债务人还款,但债务人一旦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那么债权人往往便会败诉。这笔债务便成为了自然债务,而不受法律的强制力保护。如果在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借条的有效期就应该是还款日期的...


·借钱不还是否属于诈骗罪
      借钱不还是否属于诈骗罪认定借款行为是不是诈骗不是看最终能不能还款,而是看在借钱时有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如果借钱时就说很单纯地希望借钱使用,那么即使最终还不上钱也不属于诈骗,债权人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缺少有些借款行为是可以构成诈骗的,比较典型的有...


·民间法院起诉欠钱不还怎么办
      民间法院起诉欠钱不还怎么办?胜诉后仍不履行判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是: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