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怎么应对债权债务纠纷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怎么应对债权债务纠纷一、公司怎么应对债权债务纠纷
大多数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会产生很多债权债务纠纷,一些企业由于对应收欠款管理不力,导致本可收回的欠款不能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收回了一部份,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欠款数额较大的关注得多,而数额较小的关注得少;
2、催债时要求债务方作出口头还款承诺的多,而要求对方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少;
3、催债次数多,而有效催债的次数较少;
4、对相关法律了解得不多。每个企业尽管在应收欠款管理方面的方法各不一样,但对相关法律缺乏了解这一点却带有很大的普遍性,企业如果能有效地从法律角度加强对应收欠款的管理,则可防患于未然,即使产生欠款纠纷不可避免,也可将企业应收欠款的风险降到最小。
(1)欠款监测
债权方如果在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一旦发现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出现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有丧失、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等情况,则应当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2)采取适当的追讨欠款方式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诉讼手段是最有效的也是最终的保护债权的手段。诉讼手段之所以是最有效的手段,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只要债务方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方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以债务方的意志为转移。债权方还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之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在判决之后能顺利收回应收欠款。
(3)注意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就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若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我国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普通诉讼时效,又称一般诉讼时效,是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可以普遍适用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为二年;另一种是特别诉讼时效,又称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仅适用于某些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别诉讼时效有一年、三年等。
二、企业保护债权如何收集证据?
证据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民事诉讼的中心问题就是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证明民事案件的中心问题。所以有人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现实中存在大量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在权利被侵害的时候,却因为缺乏证据而得不到法律的救济。其实在上面所说的很多问题上都存在证据问题。而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除极少数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要对自己主张的事实负担举证义务,如果举证不能,则可能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
所以企业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一定要有证据意识,把整个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都要保存下来,必要时可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以免将来出现纠纷时因缺乏证据使合法债权权利得不到保障。
另外注意不要随意给对方出具书面材料或在对方的催帐、对帐和其他材料上签字等,在和对方电话交谈或直接谈判中讲话要特别小心谨慎,不要随便认可或承诺。
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要想保护债权,在债权债务纠纷中能够实现债权,就应该重视对相关证据的收集。否则,如果证据不足,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将很有可能无法实现,吃亏的最终还是债权人。因此,在经济活动中,您需要对证据引起重视,对于书面借据、转账记录等方面的证据资料要保存好。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不同
      对于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可能很多人都无法准确地区分这两个犯罪,不得不说他们之间是存在一定相似之处的,但他们还是有很多不同点。那究竟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不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根据本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判决依据是什么?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判决依据是什么?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有: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


·有朋友借一百要不要打借条 一、有朋友借一百要不要打借条?
      有朋友借一百要不要打借条 一、有朋友借一百要不要打借条? 借一百原则上也应该写借条,规范的个人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


·出借人可以拒绝提前还款吗
      出借人可以拒绝提前还款吗 一、出借人可以拒绝提前还款吗 在通常情况之下,债务人应当在债务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也就是说,债务人既不能迟延履行,也不能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但是,这只是原则性的规定,现实生活当中存在例外情况:如果债务人的提前清偿行为不...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当男女双方决定结婚组建家庭时,不仅是可以享受共同生活、共同创造和分享财富的权利,而且也要承担支付家庭生活支出和偿还共同债务的义务,对于婚后的财产所有权问题,大多数人都较为了解甚至有过经历,但对于婚后债务问题了解的人相对较少,那么,新婚姻法关于...


·农村创业无息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随着国家、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公民的福利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为了支持农村等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国家也出台了一些惠民政策,农村创业无息贷款就是其中之一。那么申请无息贷款的条件有哪些?要准备什么资料?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农村无息贷款的申请条件1、...


·债权人要求提前还款
      债权人要求提前还款生活中,有欠债或是别人欠你债的情况不少,人有不测风云,有时候都会有着急用钱而钱不够用的时候。这时,就会出现债权人要求提前还款的情况,那么这到底是不是合法的呢?到底我们应该怎么做呢?会为你解答。一、债权人要求提前还款约定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债权人能否要求借款人提前偿...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要怎么确定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要怎么确定 一、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要怎么确定 1、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金的确定。 一般法律文书均有利息支付的内容,有的是支付双方约定的利息,有的是支付滞纳金,有的是要求债务人支付银行存款的利息等,这些都是对债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基础的债务而承担的实...


·借出去三百六十借条丢失怎么办?
      借出去三百六十借条丢失怎么办?借出去三百六十借条丢失的情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2、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3、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


·离婚协议只写了债权没写债务怎么办?
      离婚协议只写了债权没写债务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未对债务的偿还进行约定怎么办? 如果在双方离婚时,未在离婚协议中说明债务的情况,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


·讨债技巧—围魏救赵催款兵法
      

围魏救赵这一兵法,动用到军事上,是指要避开敌人坚实的部分,而向敌人的弱点发起功击,这样比较有利消灭敌人;动用到经营活动中,则是乘虚生产新产品,开辟新市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争得一度之地;运用到催款活动中,强调要用迂回战略,找到牵制债务人的致命之处,迫其主动还债。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