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人间的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私人间的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 一、私人间的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
1、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作用:
(1)出借人可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对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2)借款人如果虚构借款用途或者隐瞒借款用途而骗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出借人最好与借款人约定借款用途,以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同时在必要时候,可以追究恶意借款人刑事责任。
二、借款用于赌博是否应归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在借款行为中,若借款人在借款时对出借人隐瞒了事实,只是向出借人说借款用途是做生意需资金周转,出借人并不知道借款人借款是为了赌博,就不属于违法借贷行为,即借款人应还款。
上述材料告诉出借人,在借钱给别人时,一定要考察清楚相关事项,如: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等。免得出现到还款期限对方却不还钱的情况。当您遇到债务人不还钱的情况时,建议您最好是及时的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一起维护好您的合法权益。



·债权人死后债权可以继承吗?
      债权人死后债权可以继承吗? 一、债权人死后债权可以继承吗? 债权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但是有抚养关系但无法律上父母之名的其他人不能获得债权的继承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对此作出了规...


·企业变更法人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变更法人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一、公司法人变更债务怎么办由谁承担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两笔对外债务,通常情况下,公司是以自己的独立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的。当公司法人变更时,债务如何处理?由谁来承担? 一般情况下是由公司自己独立承担对外债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是不承担清偿...


·婚前债务离婚后是否共同承担?
      婚前债务离婚后是否共同承担? 在夫妻离婚时,最关注的三个问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其中,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配问题,一直都是夫妻双方十分关注的,毕竟“大难临头各自飞”,谁也不想多承担对方的债务。那么,夫妻一方婚前所欠的债务,是否属于婚后共同债...


·婚前无借条离婚后还可以要回吗?
      婚前无借条离婚后还可以要回吗? 一、婚前无借条离婚后还可以要回吗? 只要有合法的证据,而且诉讼时效也没有过的话,那么是可以要回的。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有: (1)借钱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


·怎么通过诉讼催收债务?
      怎么通过诉讼催收债务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1.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公...


·存款怎么存利息高还能取款救急?
      存款怎么存利息高还能取款救急? 存款怎么存利息高还能取款救急?将存款存进银行或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平台可以获得收益,存入的金额越多收益越多。银行定期存款一般比活期收益要高但是有着无法取出的缺点,要根据储蓄种类和期限选择。为获得利息储蓄的同时不要忘记留出备用救急的钱款。那么存款怎么...


·公司债券类型有哪些 公司债券有什么风险
      公司债券类型有哪些 公司债券有什么风险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


·签了居间合同付款时间有问题怎么办?
      签了居间合同付款时间有问题怎么办? 一、签了居间合同付款时间有问题 居间合同付款时间有哪些问题: 1、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 按《合同法》第161条的规定,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首先适用《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付款期限,即由当事人双...


·个人吸收存款达到多少称为非法集资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


·有借条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
      个人之间的借款应该打下借条,或者是签订借款协议,来防止债务人抵赖不还钱。但现实生活确实有不少人无视债权人手中的借条而坚决不还钱的情况,对于债权人来讲,有借条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呢?此外,如果借条丢失,或者是根本没借条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一一为您进行回答。 一、...


·债权人讨债途径包括哪些
      债权人讨债途径包括哪些 一、债权人讨债途径包括哪些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