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如何急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如何急救? 一、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
1、家庭与学校的安全意识教育
预防儿童交通意外,平时家长要给孩子灌输安全常识,如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不可在道路上玩耍。坐车时不可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下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后方,确认没有车辆驶近才下车。骑自行车时也要遵守交通规则,先观察,再通过,不可猛抢,猛拐,远离大货车。
2、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调研发现,中国一二线城市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不足14%,而全国的使用率更低。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儿童安全乘车工作推进办公室主任潘增友认为,中国强制使用儿童用乘员约束系统条件已经具备;强制使用儿童乘员约束系统规范,适合在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规中体现。
“目前,我国私家车保有量大,儿童乘车出行比例高,潜在风险人群基数不断增大。国外强制使用儿童乘员约束系统经验证明,儿童乘员约束系统能有效保护儿童乘车安全,大幅降低儿童乘车伤亡率,但中国对儿童乘员约束系统作用认识不足,需要通过立法引导民众的认知。”潘增友如是说。
潘增友进一步提出,中国儿童安全座椅研发能力与主流国家同步,生产制造能力世界领先,可以满足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带来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立法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不会出现产品供应不足现象。国内有车家庭,具有承担购买儿童安全座椅的经济能力,家长对儿童乘车安全认识正逐步提高,具备接受强制使用儿童乘员约束系统的环境。
3、建立多元合作机制强化综合干预
在宋文珍看来,儿童伤害是严重威胁我国儿童生命健康的社会公共卫生问题,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是儿童保护面临的严峻挑战。因此,预防和控制包括道路交通伤害在内的儿童伤害,成为我国儿童健康成长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与会专家提出,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工作是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仅是卫生领域的问题,涉及教育、公安、交通、城建、食品用品安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妇联等多个部门,涉及社区、学校、家庭和儿童自身等多个层面。
为此,需要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专业力量指导的多元合作机制,需要通过立法、行政管理、宣传教育等多种措施强化综合干预。一方面,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决策者的儿童优先意识安全意识,改变公众的态度行为;另一方面,改造环境设施和道路安全设施,提供安全产品、用品,共同铸造一个适合儿童成长的健康、安全、友好的环境。
此外,为有效预防儿童道路交通伤害事故的发生,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十大保护儿童交通安全策略,包括控制车速、减少酒驾、佩戴头盔,使用车内儿童约束系统等。
二、如何急救?
(1)发生交通意外后,受伤的话,马上自己或呼救大人帮助打120。
(2)然后呼救大人帮助现场急救,如包扎固定、压迫止血,或者及时送医院。
(3)家长如果怀疑孩子骨折,可就地取材,如木板、硬板纸之类,如固定四肢时,应露出指(趾)端,以随时观察血液循环情况,如发现苍白、发紫、发冷、麻木等表现,应立刻松开重新固定,以免造成肢体缺血、坏死,家长切记无论什么骨折都不要活动骨折部位,也要告诉孩子不能乱动,否则可能造成严重的二次伤害,在医生没有诊断前不要给孩子按摩、热敷,怀疑脊柱骨折,不要搬动,待120救护人员到后再进行搬动。
综上所诉,关于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和如何急救这两个问题,我们给出了具体的三个方面的预防建议,儿童车祸伤的避免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家庭、学校对儿童的安全意识教育必不可少,以及私家车使用儿童座椅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儿童受伤,家长或周围群众一定要及时拨打急救电话,注意观察儿童的伤势,等待救援。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范围是否一致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范围是否一致?一致,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


·交通肇事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
       一、交通肇事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


·哪些情况不构成延期交房
      哪些情况不构成延期交房通常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第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按时交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据此,因不可...


·当事人如何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当事人如何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1、首先要确定现场保护的范围。 2、仅仅造成财产损失,车辆具有以下可以移动情形的,当事人可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好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进行处理。 车辆可以移动的情形: (1)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


·说明交强险的赔偿额度是多少?
      交强险的赔偿额度是多少?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是国家强制险,是车主必须购买的保险。投了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


·一、交通事故三级伤残金额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三级伤残金额是多少? 交通事故三级伤残的赔偿金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在十万元左右。具体赔偿项目有: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饮酒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饮酒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但还是有很多人选择铤而走险。自酒驾入刑以来,饮酒驾车的朋友越来越少,代驾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应运而生。代驾公司提供的业务包括酒后代驾、旅游代驾和商务代驾等。我们时常会看到骑着折叠电动车,在各大酒店附近徘徊的代驾员。他们专为酒后的驾驶员提供服务。我们驾...


·黑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黑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 挂号费 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


·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一、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根据《交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无论无证驾驶在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一...


·一、重大交通事故处罚有哪些?
      一、重大交通事故处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


·一、交通事故伤者的误工费是怎么算的?
      一、交通事故伤者的误工费是怎么算的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