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一)范文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农村土地转让,受让方不是随便就可以的,其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如果受让方是城市户口居民,或者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即便转让了,并签署了合同,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如果双方在土地转让的问题上,意见达成一致,就可以参考文中的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内容,进行土地转让。



·深圳宝安拘留所地址、电话
      一、深圳宝安拘留所地址电话地址:宝安区西乡镇九围居委会前行第一个红灯左手路口 。电话 :0755-27591991(若号码滞后打0755114查询更新)二、刑事案件委托律师须知:1、委托人必须与犯罪嫌疑人系直系亲属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其他人不能为其聘请律师。2、...


·邯郸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一、邯郸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2、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相关要求?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相关要求?国家为了更好的发展,会通过一些合法的手段进行征地,然后开展相应的经济项目。国家发展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所以国家在征地的同时会进行一定的征地补偿。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吉林...


·最新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老边区路南镇欢心甸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63000元/亩;建设用地:63000元/亩;未利用地:504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老边区路南镇(除欢心甸村之外的其他村)。...


·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如果你家中的土地被国家征用了,国家就要给予你一定的征地补偿。那你知道,国家征用你土地后,要补偿你的项目具体有哪些吗?这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


·陕西征地补偿新标准
      陕西征地补偿新标准 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在这种条件下,国家已经有实力有能力来进行进一步的现代化建设了。全国各地的城市与农村规划工作,多多少少都会涉及到征地。众所周知,土地被征用,是有经济补偿的。具体的补偿标准根据各地的经济水平不同而不同。接下来, ?律师...


·异地网络诈骗怎么报警?
      异地网络诈骗怎么报警?近些年来,很多人利用网络进行网络诈骗,使得不少网民都受到了网络诈骗的侵害。有些网民甚至玩个网络游戏也会被人坑骗,很是让人气愤。如果我们遭遇到了网络诈骗,您可以不用着急收集相关证据进行报警,那么异地网络诈骗怎么报警呢?下面就和我们给您介绍。一、异地网络诈骗怎么...


·土地使用证发证日期是什么时候?
      土地使用证发证日期是什么时候? 关于土地使用证发证日期是什么时候呢?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我们知道,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是具有法律的效力的,土地使用证是必须要办理的,对于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相信您还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让为各位整理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内容。 一、土...


·集体土地继承后变不动产权证是否合法?
      集体土地继承后变不动产权证是否合法?集体土地继承后变不动产权证是不合法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


·深圳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政策?
      深圳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政策?我国目前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已经到达了瓶颈阶段,许多沿海大城市由于城市规模过大,导致形成了许多城中村,对于这些城中村政府一般都是直接进行征地然后给予补偿。深圳市的城市化过程就是这样进行的。下面我们就向您介绍关于深圳市征地补偿标准政策的相关法律知识。一、深圳...


·我不签字政府可以强行征收土地吗?
      我不签字政府可以强行征收土地吗? 您都知道,政府征收土地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为了公共项目的利益,并且政府会给被损害到应得利益的集体或个人以应有的赔偿,但是如果实在不想土地为征收呢,有的朋友就疑问了不签字政府可以强行征收土地吗? 一、农民不签字政府是否可以强行征收土地 1、土地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