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精神折磨算家庭暴力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精神折磨算家庭暴力吗?家庭暴力中,最常见的就是行为暴力,然而这里面还包括了冷暴力与性暴力。针对不同类型的暴力,具体的行为表现肯定不同。那现实中,要是一方对另一方进行了精神上的折磨,这种情况下精神折磨算家庭暴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精神折磨算家庭暴力吗?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根据国际立法例及学界理论,家庭暴力除身体暴力外,还有性暴力、精神折磨和经济制约这三种类型。精神折磨是加害人以辱骂、威胁、贬低、挖苦、跟踪、限制人身自由,或者不理睬、冷漠、拒绝性生活、拒绝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助、自卑、极度痛苦等心理反应。
(二)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实施的精神折磨属于家庭暴力吗
精神折磨使受害女性长期处于应激状态,刺激脑情绪中枢发生神经生化改变,并影响到植物神经和内分泌系统,产生相应的心理生理症状,精神折磨会摧毁受害人的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给受害人造成很大的心理创伤,出现抑郁、绝望,甚至自杀的现象。所以说,精神折磨属于家庭暴力。
二、精神折磨能要求离婚吗?
从《民法典》规定家庭暴力是可以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而精神折磨属于家庭暴力,因此,如果夫妻有一方遭遇了精神折磨,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下面是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七)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到一方对另一方的精神折磨算家庭暴力。此时受害的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并同时要求对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毕竟,家庭暴力行为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要求施暴一方做出赔偿,也是合理合法的。



·婚姻离婚起诉流程是什么?
      婚姻离婚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婚姻离婚起诉流程是什么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


·家中独生子女需要写遗嘱吗?
      家中独生子女需要写遗嘱吗需要写遗嘱,仅凭独生子女证明,是无法直接证明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房屋登记部门也无法判断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因为从实际来看,房屋除了独生子女这个继承人,的确存在其他多个继承者,尽管独生子女能够继承的份额比例是最高的。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


·夫妻离婚后怎么起诉要回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都是双方最重视的事情,抚养权的归属通常是要根据夫妻双方的经济情况和抚养能力进行判断的,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功,便需要通过走法律程序让法院公正判决, 所以夫妻双方离婚后需要清楚地了解该怎么起诉要回抚养权,本文接下来会为您详细解答这一问题,请您往下阅读。 一...


·一、离婚时保护个人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一、离婚时保护个人财产的方法有哪些?预防因离婚引起的财产纠纷的最好办法是财产公证。夫妻双方进行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财产...


·离婚分居证据怎么收集
      很多以感情不合而分居的夫妻,最后都走到了婚姻的尽头。而此时,一方要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夫妻分居两年的事实。那么离婚分居证据怎么收集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分居证据怎么收集 (一)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二)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规定是什么?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主要依据的法律规定来自于两方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一、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 、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有用么?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有用么? 有的夫妻会在结婚前进行财产公证,以便在婚后处理自己的财产。也有的夫妻会在婚后做财产公证,以便确认婚内财产的归属情况。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双方往往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这时双方会用自己手中的有力证据来争夺财产,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有用么? 一、 夫妻离婚财产公...


·没有结婚证离婚彩礼需要退还吗
      一、没有结婚证离婚彩礼需要退还吗未领结婚证,你们不存在结婚的事实。如果收了彩礼,在你们结束关系的时候,男方有权利要求你退回彩礼。假如彩礼你没有用来买嫁妆,或者没有变相再给男方带过来。那么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退回的。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你们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你们就是没有结婚,也...


·离婚判决必须明确孩子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判决必须明确孩子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案件在审理的时候是比较特殊的,因为像这种案件,同一个法院基本上要作出多种裁决的,首先肯定要对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作出裁决,其次有孩子的要做出孩子抚养权的裁决,另外还包括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这就是离婚诉讼案件和其他案件最明显的区别。那么...


·怎样去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
      在婚姻关系中,严格的来说夫妻双方还要走过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但是纵观现如今的婚姻关系,在结婚以后,总是因为各种各样的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坏的结果就是离婚,结束双方的夫妻关系。不管是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都是有一个过程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怎样去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