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问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问题 一、医疗技术过失的认定标准是当时的医疗水平
医疗技术过失就是合理的医师未尽高度注意义务.认定医疗技术过失的注意义务,应当以当时的医疗水平为标准.《侵权责任法》第57条规定的就是这个规则:“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医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水平是指已由医学水平加以解明的医学问题,基于医疗实践的普遍化并经由临床经验研究的积累,且由专家以其实际适用的水平加以确定的,已经成为一般普遍化的医疗可以实施的目标,并在临床可以作为论断医疗机关或医师责任基础的医疗时的医疗水平.确定医疗过失,应以医疗当时的医疗水平为标准,确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达到的高度注童义务.违反这样的注意义务,就是医疗过失.在具体判断医务人员注意义务是否违反时,还应当适当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资质、不同医务人虽资质等因素.“当时的国家标准+差别”原则,能够解决标准和个性化的冲突.以医疗时的医疗水平为基本的判断基准,是合理的医师标准,并且在诊断和治疗时也是合理的,而不应是后来审判时的水平.
二、原告应当证明的程度
在医疗技术损害责任诉讼中,由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其证明程度应如何界定?应当考虑医疗活动中患者不具备医疗专业知识、相较于医师和医疗机构处于资讯绝对不对称的劣势地位的基本特点,既不能使受害患者一方推卸证明责任,而使医疗机构陷入完全被动的诉讼地位,也不能完全不考虑现实情况,而使受害患者一方无力承受重大的诉讼压力,以至于完全不能证明而丧失胜诉机会.因此,应当区分情况,采取以下两种不同方法:
1、受害患者一方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失.在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纠纷诉讼中,可以由受害患者一方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具有医疗过失.这种证明的最好方法,就是受害患者一方申请医疗过错责任鉴定,确认医疗过失.如果原告提供这样的医疗过错责任鉴定,且经医疗机构质证,法官审查确信的,即可确认医疗过失,不存在举证责任缓和问题.
2、受害患者一方的证明符合表现证据规则.对受害患者一方的证明程度的认定,也可以借鉴德国的表现证明规则.表现证据规则,是指依据经验法则,有特定事实即发生特定典型结果.则于出现该特定结果时,法官在不排除其他可能性的情形下,得推论有该特定事实的存在.在此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缓和.
综上所述,医疗过错现象的存在是客观的,但是我们定的标准也是考虑到了当前的情况的,因此这是合理科学的标准,对双方而言是较为公平的。医疗过错举证责任问题就是基于这种情况而产生的,责任分配的相关立法及规定也是基于公平公正的立场产生的,因此我们只需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就能很好的捍卫我们的合法利益。



·医疗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
      医疗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 (一) 惩罚性赔偿在医患纠纷中的适用范围 由于我国的法律体系模式与英美判例法系有很大不同,因此为惩罚性赔偿设定一些适用条件是十分必要的。惩罚性赔偿的基本目的是威慑和惩罚犯罪,从而达到促进发展的目的,如果该原则的实行给了受害人漫天要价的借口就起不到其立...


·提供不合格医用器材构成什么罪?
      提供不合格医用器材构成什么罪?提供不合格医用器材的,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


·医疗事故具有的特征是什么
      医疗事故具有的特征是什么?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医疗事故是由某一(些)医务人员(广义)的行为造成的,但事实上,从实际发生的法律关系上看,医患之间的关系是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医...


·医学生不应结婚的疾病?
      医学生不应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一、医学生不应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


·有农村合作医疗还可以上五险吗
      有农村合作医疗还可以上五险吗合作医疗跟五险一金是没有冲突的。只是双重购买没有必要的。二、缴纳五险都有什么好处1、养老保险根据国家规定,只要交满15年养老保险,退休后就可以享受退休养老金待遇了。养老保险是由单位和员工共同负担的,除了自己交的部分外,单位也会给你交一部分,单位交的这部...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有用吗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有用吗? 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有用吗 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医疗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判断并做出结论,为法官公正裁判案件...


·2023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3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


·一级甲等医疗损害的赔偿有哪些
       一级甲等医疗损害的赔偿有哪些 一级甲等医疗损害的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如果产生的后果较为严重就会有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被抚养费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所以自己要格外留意自己的损害达到了什么程度。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


·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是什么?
      职工在医疗期时,不能正常工作创造价值,有的用人单位会因此选择开除员工,但是用人单位单方面宣布开除员工显然是不可行的,需要与医疗期内的劳动者协商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劳...


·医疗过错侵权案例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医疗过错侵权案例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医疗过错侵权案例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


·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轻微责任怎么赔偿?
      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轻微责任怎么赔偿?一、司法鉴定轻微责任是什么 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责任程度划分仅仅是定性,而没有完全解决定量的问题,即具体应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有人认为,主要责任应承担60%~90%,次要责任承担20%~4...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