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逃逸没有人伤亡是否会被追责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肇事逃逸没有人伤亡是否会被追责

一、交通肇事逃逸没有人伤亡是否会被追责?

交通肇事逃逸无人员伤亡,应当进行行政处罚,并且承担全部损失。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交通肇事逃逸怎样处罚?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因此,大家也必须要清晰的认识到,不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只要没有人员伤亡我们就可以不下车处理甚至直接选择逃逸了。无论是出于最基本的道德感和责任感,都应该下车查看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的影响的。并且大家也不需要担心被对方讹诈,一般没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按照实际情况计算就行了。交通肇事逃逸没有人员伤亡也是会被追责的,逃逸的驾驶员即将面临的是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且要承担事故的全部损失。没有人员伤亡的,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国家规定的行政处罚的标准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要依法吊销驾驶证。

因此,大家也必须要清晰的认识到,不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只要没有人员伤亡我们就可以不下车处理甚至直接选择逃逸了。无论是出于最基本的道德感和责任感,都应该下车查看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的影响的。并且大家也不需要担心被对方讹诈,一般没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按照实际情况计算就行了。


·一、半月板损伤交通事故伤残定为几级?
      一、半月板损伤交通事故伤残定为几级?伤残共分为十个等级,要等到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才能去做鉴定,半月板损伤的伤残等级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可以定为十级伤残。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


·校车超载小孩一人是否会被处罚?
      校车超载小孩一人是否会被处罚?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逐年增多,为了规范交通秩序,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无论客车私家车一律不得超载,对于超载的情形,需要按照有关交通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若校车超载小孩一人是否会被处罚? 一、校车超载小孩一人是否会...


·车祸理赔亲属误工费可以申请吗?
      车祸理赔亲属误工费可以申请吗?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是赔偿给受害人的,亲属一般是没有误工费的,如果亲属办理丧葬造成误工的,可以主张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


·股份转让需要怎么交税,交什么税
      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


·消费者买车订金能退吗
      消费者买车订金能退吗?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家庭都购买了小汽车。人们在确定购车意向后,销售员往往要求消费者缴纳一笔订金,签署一份订金合同。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草草交了钱。有时候,消费者可能会改变主意,放弃买车。那么,消费者买车订金能退吗?针对这个常见的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


·个人所得税怎么提交退税申请?
      个人所得税怎么提交退税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目前可以通过手机APP进行申请,也可以直接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具体程序如下:1、下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号,登陆账号。个人所得税APP非常智能,注册好之后,在个人中心完善个人信息,并添加银行卡,这张银行卡就是税款将要退回的地方。2、查询...


·行人和机动车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行人和机动车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


·一、交通事故商业险不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商业险不赔偿项目有哪些?(一)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二) 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三) 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二、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流程?1、交通部门现场勘...


·案件移交检察院后能否无罪释放?
      案件移交检察院后能否无罪释放?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如果审查起诉时发现犯罪事实不成立的,是可以无罪释放的,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依法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


·机动车交强险条款有什么规定?
      机动车交强险条款有什么规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成为人们的代步工具,伴随而来的则是交通事故的频发。而针对交通事故,国家强制规定了交强险,那么机动车交强险条款有哪些规定?下面我们带您去了解。 一、交强险对于保险中”人”的定义 第四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


·交通肇事逃逸几种情形?
      交通肇事逃逸几种情形(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