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买卖合同丢失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价金比较大,同时也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此时要求当事人之间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日后也是需要妥善保管的,那要是房屋买卖合同丢失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情况一:已登记备案时,房屋买卖合同丢失该怎么办,购房合同遗失该如何补办?
购房者在遇到该问题时,应首先凭个人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市场科,查询原购房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
如已登记备案,购房者便可以放心和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不过,在重签合同之前,应由开发商持重新签订合同的申请,与购房人一起到房管局申请注销已登记备案的原购房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合同并备案。
若购房者仍有担心,可同开发商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中,应划分合同丢失的责任归属,并约定开发商应履行原购房合同中的内容。此外,购房者也可以和开发商一起到市房管局进行房屋产权的预告登记,提前确定自己对房屋拥有产权。
情况二:未登记备案时,房屋买卖合同丢失该怎么办,购房合同遗失该如何补办?
如未登记备案,重新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可根据原购房合同的复印件,要求开发商不得变更原合同中的内容,并和开发商在约定时间内到房管局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
再次提醒购房者: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
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您互相推卸责任,最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由于在购买房屋之后,需要将 购房合同办理备案登记,因此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丢失的,要区分究竟是在备案登记之前就丢失的,还是备案登记之后丢失的。 不同的情况下,具体的处理措施是不一样的。当然,要是购房者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的话,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房产证办理继承都要什么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4)亲属关系证明...


·有时候购房合同都已经签订了,但可能开发商或卖房者出现一些意外
      有时候购房合同都已经签订了,但可能开发商或卖房者出现一些意外,最终导致合同被解除。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就需要重新去看房然后才能购买,就有可能导致房价上升。那么实践中,合同解除后赔偿房屋升值损失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同解除后赔偿房屋升值损失吗 买房者能否要求差价...


·向银行贷款买房要符合什么条件
      现在房价这么快,普通老百姓没有几个可以现钱买房的,很多人都是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买房的。那么,公民在向银行贷款买房时,通常要求符合什么条件才行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向银行贷款买房要符合什么条件 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 2、借款人年龄加...


·房屋产权变更有什么费?
      房屋产权变更有什么费? 一、房屋产权变更有什么费? 房屋产权变更有: 1、税类: (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2、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在离婚房产...


·购买商品房付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
      购买商品房付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一次性付款是过去最为常见的付款方式,目前一般多用于那些价位低的小单元的楼盘销售,您都比较了解,下文我们将向您介绍另外两种方式,如何分期付款买房子以及如何按揭贷款买房。请看详细内容。 一、如何分期付款买房子 一般是在付清...


·在我国房产开发的概念是什么?
      在我国房产开发的概念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为了实现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包括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而从事的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等行为的总称。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


·要是购买房屋是采取按揭贷款的方式,那此时需要先还清了银行的贷
      要是购买房屋是采取按揭贷款的方式,那此时需要先还清了银行的贷款之后,才能解除房屋上面的抵押权,拿到房屋的房产证。不过实践中,在房贷还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有的人就想要出售房屋,此时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屋可以买卖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未还清贷款的二手...


·需要房屋他项权利怎么申请?
      需要房屋他项权利怎么申请? 您都知道房屋所有权那有人知道房屋他项权利是什么嘛?简单的讲房屋他项权利包含典权、抵押权和租赁权等,典权要签订典契,约定赎回时间如果超多约定时间不赎回的就会改典为买。抵押权常见的的是抵押贷款,那么房屋他项权具体怎样办理,就由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 申请...


·退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退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违约的购房者。因此,购房者违约后,开发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者退房,追究他们的违约金;当然也可以要求购房者继续...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计算期间,起算日期是从结婚登记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结束。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形: 1,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


·商品房认购书什么意思商品房认购书
      商品房认购书什么意思商品房认购书,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就房屋买卖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确认,并收取一定数量的定金作为将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是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认购书包括认购书、订购书、预定书、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