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倒签提单对公司的影响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倒签提单对公司的影响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倒签提单
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 一般可分为二种情况:一是善意倒签;二是恶意倒签,即个案中卖方为了单方面的利益私下与船公司勾结起来倒签,这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倒签提单(以下简称倒签提单)。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信用证项下提交的单据基本上无懈可击,即便是接到了买方明示,卖方也不会立即向买方承认事实并主动采取积极的措施弥补自己的错误,为此,企业在处置这种个案时必须稳、准、狠,如果按惯例和一般办法去做,往往是事倍功半,而且也不一定能达到维权的全部目的。
二、倒签提单对公司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倒签日期如果为短期的话(约1~3天),您都是可以“默认”接受的。银行接受的是单证相符的所有单据,并不会考虑其它。但是,如果你存在着 “恶意”欺诈的话,银行也会拒收你的单证的。由于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日期为2006年1月21日,而你的船期却是2006年1月30日。由于相差时间太长,
倒签提单这种情况下要求倒签提单,你的船东是无论如何也不肯答应的。所以,这里存在着是否可以实施的问题。即使你公司出担保,船东可以倒签提单,但是你仍然承担着很大的风险。倒签提单一定要首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在一般情况下,承运人是不愿意倒签提单的。因为这样做会给承运人自身造成声誉甚至经济损失。如果卖方预计到时候不能按期交货而又不打算通知客户延证(即修改信用证的装运期),唯一的办法就是请求承运人倒签提单。倒签的要求一定要尽早向承运人提出来,以便一旦承运人拒绝,卖方能有充裕的时间另想办法,而不至于使工作太被动。
另外,卖方欲倒签提单,还要事先考虑目的港的远近,东南亚地区不适用倒签的方法,因为距离中国太近,航程太短。倒签提单,作假的痕迹太明显,承运人肯定不会干。提单倒签的情况很多,比如说信用证要求最晚装船期是12月13日,但是你在14日才将货物出运,为了能够顺利结汇,你就必须要求船公司倒签提单到13日。因为信用证项下必须单证相符才能结汇。
以上内容介绍了倒签提单对公司的影响。倒签提单多数是一种恶意的行为,以损害对方的利益为目的,进而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的一种不良手段。倒签提单也是一种不诚信的表现,因此在企业合作经营的过程中,收货一方要时刻注意这种倒签提单行为的发生,确保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害。



·新公司法修订的亮点有哪些
      新公司法修订的亮点有哪些?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突飞猛进,对经济形式和构成都进行了相关改革和重新设定。近几年随着国际形势和国内形势的改变,国家对公司的相关规定也进行了一定的修改,以此更加适应当代实际的国情需要。下面是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新公司法修订的四大亮点。 一、取消对公...


·公司股东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公司股东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一、公司股东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分公司的人员和谁签合同?
       一、分公司的人员和谁签合同? 分公司的人员和进行业务来往的相关公司或者是自然人签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怎样修改股东信息?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怎样修改股东信息? 一、国家企业信息公示怎样修改股东信息? 信息填写错误都可以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更改, 企业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填写的信息,大致可以分为“年报公示信息”和“其他信息”, 如果是“年报公示信息”填写错误,可以在年报截止日期之前,重...


·公司法混同人格的表征因素有哪些?
       公司法混同人格的表征因素有哪些? 第一,人员混同。这是指关联公司之间在组织机构和人员上存在严重的交叉、重叠。如公司之间董事相互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甚至雇员也相同,最典型的情形是“一套人马,多块牌子”。 第二,业务混同。这是指关联公司之间从事相同的业务活动,在...


·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定义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定义是怎样的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它的占比最大。控股股东一定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并不一定是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股票占比大到足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重大事情的决策的股东。控股股东还分为绝对控股(占比超过50%)和相对控股...


·公司偷税漏税一万怎么处罚?
      公司偷税漏税一万怎么处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


·全体股东违反章程规定可以除名吗
      全体股东违反章程规定可以除名吗不可以进行除名,《公司法》规定了股东资格丧失的几种情形,但没有除名的规定。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有可能丧失其股东资格:1、股东自愿、合法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2、人民法院依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3、对股东会决议持异议的股...


·倒签提单对公司的影响是怎样的
      倒签提单对公司的影响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倒签提单 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 一般可分为二种情况:一是善意倒签;二是恶意倒签,即个案中卖方为了单方面的利益私下与船公司勾结起来倒签,这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倒签提单(以下...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显然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如何规定的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如何规定的一、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 我国《劳动法》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对劳动者的赔偿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