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婚生子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下,出现男方消失、不负责任的情况事比较多的。这种情况下,多数都是由女方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那要是未婚生子男方不给抚养费的话,这种时候应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婚生子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提出要求支付抚养费用,但如果对方不承认亲子关系,当事人应该提供相关证据,如进行鉴定,当然在诉讼中提出鉴定申请。在我国,亲子鉴定是不能强制的,当非婚生子女因抚养费等事由提起诉讼后,被告方的辩护理由无一例外的是不承认孩子是自己的,或者干脆不出庭。你要告就告吧,我就是不承认你能怎么办?对此,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导致了现实中操作难的问题。所以要想打一场稳胜的非婚生子抚养费纠纷官司,在现有的规定下,原告提供充分的证据是有利而无缺失的。
二、非婚生子的抚养费标准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这个问题,最高院有以上具体规定,即分两种情况:一是有固定收入的,二是没有固定收入的。
当然,抚养费不是无休止的给付的,给付到子女十八岁或是可以独立生活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未婚生子的一般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我国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利也是作出了保护的,父母对非婚生子女也是需要履行赡养义务的。要是未婚生子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话,则女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实际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



·老婆出轨离婚怎么分财产离婚时
      老婆出轨离婚怎么分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男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


·如何起诉父母不给抚养费?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孩子没有人抚养的情况,这样的状况通常都是因为离婚引起的,一般在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归一方所有另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有时候会出现抚养费拒绝支付,给孩子的成长带来影响,那如何起诉父母不给抚养费?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如何起诉父母不给抚养...


·告人重婚罪要哪些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告人重婚罪要哪些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 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


·一、结婚一个月女方起诉离婚怎么办?
      一、结婚一个月女方起诉离婚怎么办?女方提出离婚只能进行应诉。流程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


·离婚案件法庭辩论顺序是怎样的
      打官司的必经环节就是进行法庭辩论,法官会就相关问题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然后再结合证据对案件最后做出判决。那么这个离婚案件法庭辩论顺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案件法庭辩论顺序是怎样的 法庭调查后,当事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为维护自己一方的诉讼请求、反...


·一、离婚判决子女随母方生活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判决子女随母方生活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情况下,离婚时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无其他子女,...


·离婚案件辩护意见书范文应该怎么写
       一、离婚案件辩护意见书范文应该怎么写 离婚辩护词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离婚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


·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如何确定?
      离婚的时候,肯定会对财产进行分割,当然还会出现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哪些财产需要分割和什么情况可以申请赔偿不清楚,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如何确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如何确定? 一、离婚财产分割 1、夫妻双方有约定...


·配偶还是写夫妻共同财产吗?
      配偶还是写夫妻共同财产吗?配偶还是写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还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那么就应当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除非说在结婚过程当中或者是结婚之前约定的夫妻财产个人所有。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


·起诉离婚开庭会怎么判决
      我们发现有的时候有过错的一方居然还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不是说过错方就不能起诉离婚了。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可能此时并不清楚起诉离婚开庭会怎么判决。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过错方起诉离婚开庭会怎么判决在实际案例中,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应当以夫妻感情是...


·离婚协议书有什么效力
      协议在生效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离婚协议书来讲也不例外。当然离婚协议书与其他协议书是存在很大不同的,因此具体产生的效力也有所差异,那到底离婚协议书有什么效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有什么效力 凡是协议离婚的,都必须要有一个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书,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