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有什么影响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只有经过登记这一法定程序,才能起到对抵押物是否有瑕疵的把关作用,有利于抵押权人的保护,也有利于房屋交易的安全。那么到底什么是房屋抵押登记,不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有什么影响?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房屋抵押登记?
(一)房屋抵押登记的概念
房屋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屋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
一方面,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设立抵押权的本身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安全,经过登记这一法定程序,能起到对抵押物是否有瑕疵的把关作用,有利于抵押权人的保护。
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抵押登记是法定要式行为,抵押权是一种在抵押物上所设定的他项权利,履行抵押登记手续是抵押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
(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三种情况
1、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房屋抵押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否则即使签订了抵押合同,经过了抵押合同公证,也起不到担保作用。
2、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全部债务,抵押权人即可根据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房屋抵押合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抵押的房屋。抵押房屋一经拍卖,即发生房屋权属变更,新的房屋权利人和抵押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3、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在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因受偿、抵销、免除等原因而消灭之后,房屋抵押合同当事人应及时地向房屋抵押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后,房屋抵押权在形式上消灭。
二、不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有什么影响?
(一)我国法律规定必须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屋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不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影响
按我国相关规定,只有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房产抵押才在法律意义上生效。那么不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有何风险呢?
不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房产或被没收。目前房屋贷款合同签订后,抵押登记手续被长期拖延办理甚至不办的现象大量存在。而银行怠于办理抵押登记,会给购房者留下隐患,存在很大风险。当涉案房屋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担保方式不可能实现,银行有权宣布贷款本息提前到期并解除合同;而且一旦被人恶意利用,故意制造恶意诉讼后申请法院查封房产,紧跟着银行就会把购房人弄得“倾家荡产”。
总的来说,房屋抵押登记对于办理房屋抵押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如果不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不能实现对债权的担保,而且由于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存在着房产被没收的风险,对当事人影响极大。但是现实生活中,常存在着对方怠于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情形,遇见这种情况一定要积极的促进办理抵押登记,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能否卖房产?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能否卖房产? 这个是要分情况来说的。《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监护人可以有条件的买卖被监护人的房产,但是必须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


·离婚房屋分割案例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房屋分割案例的依据是什么? 房屋增值了90万 法院按还款比例分割给夫妻 【案例】 2001年,张某(男)和孙某(女)经人介绍,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双方居住在由张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如今,双方因家庭琐事闹得不可开交,直至诉至法院。双方争议的焦点便是房产归属。该房产系婚前...


·房产去哪里办理抵押登记
      房产去哪里办理抵押登记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


·二手房买方违约判赔20%的违约金吗
      二手房买方违约判赔20%的违约金吗 一、二手房买方违约判赔20%的违约金吗 违约金是多少完全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合同解除后,收取的定金(总价款的20%)不予退还。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的约定: 1、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一般为总房价的20%...


·房屋拆迁怎么赔偿呢?
      房屋拆迁怎么赔偿呢? 房屋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


·买房子首付最低要多少?
      买房子首付最低要多少?1、新房购买新房,采用商业贷款,最高可以贷款成交价的8成,首付款最低支付需要2成。如果你买100万元的房子,除去税费,首付要20万元。采用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以贷款60万元(前提是流水和收入证明够),那么首付款=(买房成交价-60)万元。2、二手房购买二手房,...


·结婚后一方出资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结婚后一方出资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


·按揭贷款没还清能把房子卖掉吗?
      按揭贷款没还清能把房子卖掉吗?是可以的,可以通过以下办法买卖。1、可以到贷款银行咨询可否做抵押房产转按,如果可以,可将您尚欠银行的贷款转移到买家名下。2、如果买家不想继续按揭,也可办好转按后由买家直接还清银行贷款,不必负担贷款利息。3、如果银行部不允许做转按,可以找正规的担保公司...


·重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重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重庆市是我国的直辖市之一,国家也在大力的推进该城市的老城改造,所以许多较为老旧的小区都会面临拆迁。拆迁补偿标准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一直以来受到您的关注。那重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说明。(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一、重庆城市房屋拆迁...


·房产它他项权利证到期会自动解除抵押权吗
      房产它他项权利证到期会自动解除抵押权吗房地产抵押是对债权人进行的抵押担保,担保有效期最长为主合同期满二年内有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他项权利证到期应重新签订主合同或延长主合同到期时间,方能使他项权继续有效。否则就必须在他项权利有效期内提起诉讼,不然就会丧失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一般...


·现在购买房子的付款方式主要就是两种,包括了一次性全款支付和按
      现在购买房子的付款方式主要就是两种,包括了一次性全款支付和按揭贷款支付。但此时按揭贷款购房的是向银行申请,此时还贷自然也是还给银行,而银行往往也就要收取一定的利息了。那买房子可以贷款怎么算利息呢?这是很多购房者比较关心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买房子可以贷款怎么算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