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抵押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屋抵押是大宗交易,我们必须谨慎,因为这个事情搞不好会让自己损失很大一笔财产,所以不管房产抵押手续的收费是多少,我们都应该去登记。这样不仅给自己留个后路,也让别人放心。那对于房产抵押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可以去相关机关问清楚,或者看下文的阐述。
一、房产抵押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私有房屋抵押需提供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和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共有房屋须提供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原件
4、抵押当事人对所抵押的房产价值无法协商一致时,应由房产评估机构确定,并提供评估报告。
(二)公有房屋抵押需提供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和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事业单位提供本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共有房屋须提供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原件
4、抵押当事人对所抵押的房产价值无法协商一致时,应由房产评估机构确定,并提供评估报告
5、国有企、事业单位房地产抵押的,须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的书面证明原件
6、集体所有制企业房地产抵押的,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原件
7、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房地产抵押的,须提交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原件
8、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原件。
二、房产抵押手续的收费,地方规定不同,下面以山东为例说明
1、住宅房屋房产抵押手续费按定额收取,抵押金额50万元以下的,每套(宗)150元,50万元以上的每套(宗)300元。
2、其他房屋房产抵押手续费在鲁价费发[2002]171号文件规定的基础上降低50% 收取。即抵押金额(万元) 收费标准(‰),2000(含)万元以下部分 0.7;2000-5000(含)万元部分 0.175;5000-10000(含)万元部分 0.105;10000万元以上部分 0.035;房产抵押登记手续费由抵押人承担。
以上就是房产抵押的相关问题,相信您也明白了不少,但是毕竟房子产权的交易比较重要,所以国家这两年也是严格规定了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目的就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稳定市场,那我们也顺应社会,积极办理房产登记。不懂的可以随时问律师。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范本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范本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当代社会,房屋对于任何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都是一种必需品,因为每个人都需要居住在房屋里,酵母的现实生活中房屋的销售经常须要他人进行代理并且订定合同。那么房屋销售代理合同范本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
      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一、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 房屋买卖过程中,不具备购房条件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以他人名义参加单位集资建房、购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及无法办理住房贷款而以他人名义购买住房等等。 无论在何种情形下,买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都存在极大风险,一旦被...


·怎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怎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怎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实体上特别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


·办房屋抵押登记材料?
      办房屋抵押登记材料有哪些 一、办房屋抵押登记材料有哪些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


·房屋租赁纠纷有什么类型
      房屋租赁纠纷有什么类型 具体来说,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损害赔偿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如下几种: 1、房屋损坏赔偿; 2、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 3、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


·一、二手房合同一房多卖如何进行查询?
      一、二手房合同一房多卖如何进行查询?二手房合同一房多卖进行查询的时候需要有申请人员拿到房产证复印件和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来到档案局来进行查到,之所以要进行查询的话,实际上就是因为可以看一下房屋,他目前的状态,不至于被骗,否则的话很容易产生一些纠纷。申请人需要拿房产证复印件和业主身份...


·大多数的房产都是70年,但也有那种买房子只有40年的情况,不
      大多数的房产都是70年,但也有那种买房子只有40年的情况,不过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并不清楚买房子40年是什么意思,这样的情况下对自己购买房子不是很有利。因此了解清楚相关内容也是蛮重要的,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吧。房屋产权年限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


·一、在我们国家房间潮湿发霉怎么办?
      一、在我们国家房间潮湿发霉怎么办? 在我们国家房间潮湿发霉应该及时的寻找房东解决问题,如果是房屋本身存在的问题,那么房东应当负责维修的,如果是房内漏水造成的发霉应有租户负责,如是由于天气潮湿自然形成的发霉,相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住户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租房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1...


·在我国离婚房产判给老婆我重新买房算首套吗?
      在我国离婚房产判给老婆我重新买房算首套吗? 如果离了婚,房产、贷款归女方,再买房当然就属于第一套房了 二套房认定标准分为两种,一种是房屋登记认定,另一种是银行认定。 二套房认定标准分为三种,一种是房产登记认定;另一种银行认定;还有一种是改善住房认定。 1、贷款买过一套,在...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的?
      现行婚姻法对适龄男女的结婚、离婚、家庭关系都做了规定,在离婚时需要就房屋等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具体来说,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的?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


·租房合同签了多久可以毁约
      租房合同签了多久可以毁约?在租房合同期限内双方都不可以无故毁约,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不过符合法定条件的话,可以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