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500条指的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最新的刑法修订案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列为一个新的罪名,并且为了更好的审理此类案件,两高出台了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对量刑标准的认定做了细致的划分。那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500条指的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最新司法解释内容和您讲一讲。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500条指的是什么?
有关司法解释对于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些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等。
二、何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
相关司法解释对这一认定标准也作了明确规定,基于不同类型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程度,解释分别设置了“50条以上”“500条以上”“5000条以上”的入罪标准,对于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50条以上即算“情节严重”;对于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标准则是500条以上;对于其他公民个人信息,标准为5000条以上。
此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都被规定为“情节严重”。
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人屡教不改、主观恶性大,解释也将其规定为“情节严重”。
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有哪些特点?
1、从危害角度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已成为其他各类犯罪的上游犯罪,多数是以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为前提。
2、从打击情况看,内部人员把数据泄露出来,成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主体。
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链,从非法收集、提供窃取、交易、交换等各个环节。
综上所述,两高的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做了进一步明确,其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500条指的是非法获取,泄露公民住宿、交易、财产安全方面的信息达到500条以上,就被会认定为情节严重。犯罪嫌疑人会被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作出如此严格的规定,就是为了更好的打击此类犯罪活动,维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2023年盗窃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盗窃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


·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哪里?
      拘役与拘留虽然只有一词之差,但这二者代表的含义却是完全不同的。在刑事诉讼中,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中的一种,而拘留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法官在对罪犯判处拘役刑之后,需要实际到某处执行。那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哪里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哪里 拘役,是由人民...


·精神病人会被无罪释放吗?
      精神病人会被无罪释放吗?不会,精神病杀人会被判定有罪,但可能免予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杀人,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会被释放。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不会释放。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


·监视居住意思是什么 监视居住折抵刑期吗
      监视居住意思是什么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


·网络造谣诽谤罪怎么进行定罪
      网络造谣诽谤罪怎么进行定罪 我们现在处在一个网络极度发达的社会,市面上有很多的社交平台软件。这就创造了一个网络造谣的好地方,近年来我们可以听到许多的人都受到过网络造谣的伤害。那么怎么定网络造谣诽谤罪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学习了解一下,一起往下看吧。 一、网络造谣诽谤罪怎么进...


·刑事案件私了了反悔能否立案
      一、刑事案件私了了反悔能否立案 所谓私了,是指双方当事人不经过司法程序、协商解决纠纷。刑事案件中较为常见的是刑事和解。 当事人在不起诉案件决定作出之前反悔的,可以另行达成和解。不能另行达成和解的,检察院会依法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 当事人在不起诉决定作出之后反悔的,检察院...


·中国刑法盗窃罪量刑标准如何?
      毫无疑问偷盗是不合公序良俗的,给他人的合法所有物造成了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盗窃属于犯罪。对盗窃量刑对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是对我国民间守法秩序的维护。那么中国刑法盗窃罪量刑标准如何,盗窃会受到怎样的惩处呢?下面的我们进行详述。 一、法律规定 《...


·刑事诉讼法案例2023年的裁判原则是什么?
      随着我国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制度改革,刑事诉讼法在不断推陈出新中发展。在过去举行的刑事诉讼法年会中,许多专家学者就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这也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法案例2018年的裁判标准将有重大的变化。下面就是我们整理的有关的刑事诉讼法的裁判标准。一、刑事诉...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客体是什么?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客体是什么?(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四种情形: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


·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罪有什么不同
      徇私枉法罪的犯罪行为中有一种就是相关人员对犯罪分子进行包庇保护,这样的行为与包庇犯罪存在相似之处,因此也让不少人无法区分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罪。接下来,我们总结了这两个犯罪之间的不同之处,来为您做一下区分。 一、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罪有什么不同 (一)犯罪手段不同 包庇罪通过作假证明、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