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天津二套房首付比例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也热衷于购买第二套住房,有的为了自己居住,有的是为了投资需要。但是国家也充分考虑到一些恶意炒房的行为存在,对二套房首付比例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但是各地区对于二套房首付比例要求又是不一样的。接下来,我们重点介绍天津二套房首付比例的内容。
一、天津二套房首付比例
目前,上海、北京等地已全面实施“二套房贷首付调至七成”的政策。在此情况下,天津二套房首付比例依旧为购房价款的60%。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浙商银行等银行均实行这一首付比例。
不过,为了更好地减轻居民的购房负担,天津市多家银行也在实行40%的首付比例,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等均是如此。另有消息称,天津市对个人申请组合贷款的,将实行20%的首付比例。
当然,不管贷款首付比例是否变化,各家银行执行的贷款利率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二、天津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二套房不同于首套房。由于购买二套房的人群中不乏一些炒房的人存在,因此对于二套的贷款首付比例的提高对炒房行为起到了一些抑制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房屋赠与和立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房屋赠与和立遗嘱的区别是什么1、时间的区别房产赠送与继承在时间上是不一样的,在继承遗嘱的时候,需要满足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发生。健在的父母愿意将房产赠与子女,这种行为不叫继承。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


·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
      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


·在上海这种经济发展十分快速的一线城市,本身普通公民在买房的时
      在上海这种经济发展十分快速的一线城市,本身普通公民在买房的时候就付出了较多的心血,所以在买房以后,不管是因为什么样的问题导致和开发商引发了房产纠纷,双方都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对于房产纠纷的解决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上海 房产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


·只有使用权的房产可以做抵押担保物吗?
      只有使用权的房产可以做抵押担保物吗?不可以,使用权房是没办法申请抵押贷款的。需要转为产权才能申请贷款。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产抵押,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用途包括个人购房、购车、消费、经营及其他合规合法等多种用途。申请个人房屋抵押贷款...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是比较安全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各个楼盘延期交房或者交房质量问题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对于某些盲目扩张以及实力弱小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在加大,楼盘烂尾的危险也在加大。所以买期房的时候一定要选品牌开发商,...


·父母去世房产继承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父母去世房产继承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父母去世房产继承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在父母去世之后,对于他们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此时会变为遗产,然后尤其合法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父母生前没有订立遗嘱,也不存在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话,则往往会按照法定方式来对父母的遗产进行...


·公民如何做房屋他项权?
       一、公民如何做房屋他项权?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


·定向安置房产权性质是什么?有哪些相关政策?
      定向安置房是在住户自己房屋被政府征用,政府给被征用住户建造的用来保障住户的居住权的一种补救措施。定向安置房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房,其买卖受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双层约束。那么,定向安置房产权性质是什么?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一、定向安置房产权性质是什么定向安置房产权...


·一、法律规定房产遗嘱不需要公证吗?
      一、法律规定房产遗嘱不需要公证吗?我国法律并不强制进行房产遗嘱公证。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


·老房屋合同丢了怎么办
      老房屋合同丢了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一般提供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


·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多少?
      在夫妻情感破裂需要离婚时,房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十分重要的。在房产分割完成后,还需要进行房产过户。房产进行过户,所有权即发生转移。有些人要问,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多少?下文将会对此做详细介绍。 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多少? 一、离婚后,如果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