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打官司的情况下怎么追讨债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不打官司的情况下怎么追讨债务 一、不打官司的情况下怎么追讨债务
1、电话催付
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的人在使用它。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专业知识(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技巧(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权力(与客户谈判的权力、是否有权对欠帐进行打折、是否有权决定停止向债务人供货及停止提供赊销等)。
催收人员应该接受相应的培训,企业应明确其拥有什么样的职责和权力等。
2、书面函件催讨(包括传真方式)
采用信函进行催帐是最正式的。必须明确地向债务人传递一个信息,他们需要它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付款。
首先,用词应该因客户而异,或严厉或委婉;
其次,书面催讨往往还是使得诉讼时效中断的有效措施,或者是解除合同等的前置程序;
再次,如果需要作为将来诉讼仲裁的证据,那就应该使用能够证明送达到的方式,比如让对方签收、或使用邮政快递等。
3、面访催收
对于欠款金额较高的债务人,采用面访进行催帐是非常有价值的。
公司内什么样的人员适合去面访催债,应该考虑清楚。并且要进行必要的培训。
4、索要确认函和书面付款计划
在催收帐款过程中获取客户对债务的书面确认或要求对方提供书面的付款计划是非常重要的。书面确认和付款计划对于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严厉手段追收欠款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书面确认或付款计划越早拿到越好,因为,随着催帐手段越来越严厉,就越来越不容易拿到了。而且,在特殊情况下,债务人可能在被催帐的过程中更换人员,如果能早拿到这样的书面确认,催款会更加容易。
二、催讨债务的官司应怎么打
打官司也就是进行法律诉讼。法律诉讼仲裁是供应商为收回债务人欠款所作的最后努力。进行法律诉讼要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
1、诉前准备
首先,要确认债务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有关抗辩。其次,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同时,应在律师的协助下,取得充分的证据,包括债务人的准确资料。
2、诉讼保全
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
3、诉讼成本
法律诉讼的成本主要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两部分。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若完全胜诉,则由被告承担;若败诉,则由原告承担;若各有胜负,则分别由双方分担。律师费是交给律师的费用。律师费一般由本方承担,但也有部分案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4、判决的执行
判决执行难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人民法院的很多判决都不能得到及时的执行,很多判决甚至被束之高阁。主要原因包括执行力度不够、公民和企业对法院判决淡漠、地方保护主义、债务人没有足够的资产、债务人在境外等。如果债务人无视法院判决,仍然不付款,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保证判决能够得到强制执行,债权人最好能事先了解债务人在何地拥有动产或不动产。
在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后,如果债务人能够自觉按时归还债权自然最好,如果不能,作为债权人的一方,您就要及时向债务人追讨了。在讨债时,要注意手段的合法性,并重视对相关证据的提取与保存,必要时及时起诉也就是打官司,并申请财产保全,防患于未然。



·离婚协议对共同债务的约定能对抗债权人吗
      离婚协议对共同债务的约定能对抗债权人吗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对债权人则无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双方或任意一方要求还款。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所承担的责任是一种连...


·邮政方式算不算债权转让通知
      邮政方式算不算债权转让通知邮政方式书面通知算,但是不宜采用邮寄送达通知方式,因为邮寄送达,即使有回执证明,但回执仅能证明收件人曾经收到过发件人的邮件,并不能证明送达邮件中的具体内容,更有甚者,有的债务人更是恶意拒签邮件,所以很难达到送达的目的。1、书面通知债权转让的通知应当采用何...


·税务注销要求债权债务风险问题如何做?
      税务注销要求债权债务风险问题如何做?公司注销前,是需要成立清算组,并递交清算报告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是需要在清算时就处理的。注销后才涉及债权债务问题是很罕见的,注销后原公司就不存在还有债权债务的问题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如何做税务风险问题 1. 清算公司财产并制订清算方案 在公司注销...


·法定债务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法定债务转让的条件是什么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务的移转,也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效力。(二)被转移的债务...


·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是什么
      1、金融债券的发放者:一是银行,二是其它的金融机构,一般为3~5年的期限,相较于定期债券来说,其利率略高一些。因为其发行机构大多为银行或者相关的金融机构或者金融单位,因此具有相对于其它债券来说较高的资信等级等特点,大多数的金融债券是信用债券。金融债券体现出的是银行等金融单位的主动...


·银行收到他项权利证明放款时间是多久?
      在日常生活中,购置房产需要的大量资金往往令人难以消化,在这种情况下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似乎是一个明智的选择。那么在银行收到他项权利证明放款时间的具体期限是多少呢?办理抵押贷款需要出具哪些手续呢?具体的条件又是什么呢?下面有我们来为您进行解答 一、他项权证的概念是什么? 他项权证指在...


·没有欠条怎么还钱?
      没有欠条怎么还钱? 现在不用写欠条的双方都是亲朋好友,也就是熟人,但也很容易出现不还钱的现象,碍于是熟人和没有欠条不好意思去要求对方还钱,那么没有欠条怎么还钱?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没有欠条怎么还钱? 1、如果有欠钱事实,那你可以直接去催还欠款...


·贷款合同违约金复利计算是否合理
      贷款合同违约金复利计算是否合理?不合理,复利计算也称利滚利,属于高利贷的计算方式,国家早已取消该种计息方式!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


·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


·一、起诉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配?
      一、起诉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配?谁提出离婚对财产如何分割并无影响。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


·在欠条上签的担保证明人有效吗?
      在欠条上签的担保证明人有效吗?借条载明的借款真实合法,担保人自愿对借款承担保证责任的,就有效。建议明确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及担保范围,比如写明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偿还,留下担保人的身份信息(最好留一个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捺印。二、写欠条的注意事项(一)借钱给他人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