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的内容该如何变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同的内容该如何变更一、合同的内容该如何变更
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
一般来说,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的签订过程一般包括要约和承诺过程。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要具体明确;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签约双方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因此,签约过程中,无论是要约方还是承诺方一定要留意一下合同的内容与先前比较有无变化,再签字。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如果因重大误解签订了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其规定。还有一种补救措施就是: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合同中规定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请求变更或撤销,撤销权要在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此,当事人不要错过时效,避免损失扩大。
二、变更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
1、合同变更的实质在于使变更后的合同代替原合同。因此,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
2、合同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合法性。
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原则上,提出变更的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因合同变更所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在实践中,合同一经变更,当事人就需要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去履行,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建议您在变更合同时要谨慎、慎重,最好是去咨询一下有关合同方面的专家律师,加深对变更的条款的理解,避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



·无权出租的合同效力是否有效
      无权出租的合同效力是否有效 无权出租的合同效力是否有效 有效力。 法律规定 1.《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一十五条 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


·合同效力认定的诉讼怎么打
      合同效力认定的诉讼怎么打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自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并非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宣布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机构是劳动争议仲...


·合同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是什么
      合同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是什么?(一)合同的成立要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主体可以是将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代理人。2、订约主体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合同的订立要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二)合同生效要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约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何时起算
      合同约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何时起算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时效的意义就在于督促您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没有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胜诉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期限进行约定,有利于计算诉讼时效的起算。那么 ?合同约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 ?何时起算呢?下面,请你随我们一起...


·合同履行违约金规定是多少?
      合同履行违约金规定是多少?《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


·诺成合同什么意思,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诺成合同什么意思,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在当今社会上,不同类型的企业是需要签订不同类型的合同的,而在我们签订的这些合同中,大部分都是诺成合同,有少数部分是实践合同,对于这两种合同,大多数人肯定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区分以及他们包含哪些合同,今天我们就带您认识一下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以及诺...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怎么写?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怎么写? 签订合同对于很多人来说比较熟悉,因为在生活中以及工作中签订合同的场合非常多,对于工作者来说主要的一个合同就是劳动合同,在平时的时候还会出现货物的的运输承包合同,书写的时候要依法来书写,那货物运输承包合同怎么写?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货物运输...


·按照法律规定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在社会的经济交易活动当中,为了对双方当事人的权责做出规定与说明,一般都需要签署一份具有法律效用力的合同。但是有些时候由于情况的变化,会出现一方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况。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本文中就针对该问题给出了分析解答。 按照法律规定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对...


·五金家电购销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
      五金家电购销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 五金家电购销合同范本 本合同适应作为各种家电如:电视、空调、洗衣机、冰箱等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


·合同订立制度有哪些
      合同订立制度有哪些生活中,我们随处可以听到合同两个字,似乎只有签订了合同才能有所保障。然而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我们需要很清晰的理解合同订立制度有哪些,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 合同订立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


·合同变更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是什么关系?
      合同变更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是什么关系? 1、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 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是指因变更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责任方对该损失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合同变更同损害赔偿的关系比较复杂,既包括是否赔偿问题,也包括赔偿范围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