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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补贴劳动者外出旅游,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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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无需确认劳动关系,责任主体也可能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情形
      一、违法转包的情形——违法转包关系中,转承包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转承包人聘用的职工因工伤亡时,由转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3条第1款第4项: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


·“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情形”应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对“完成工伤认定”的理解,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从该条规定看,其本意在于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指导尚处于草拟酝酿阶段、还没有最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1996年3月1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1996年10月1日施行)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指有关授权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于

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时通过医学...


·劳动者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应,能否认定为工伤
      司法实践中,若劳动者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和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


·没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责任的5种情形
      一、违法转包的情形——违法转包关系中,转承包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转承包人聘用的职工因工伤亡时,由转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3条第1款第4项: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


·离退休人员受聘到新单位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因工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中办发〔2005〕9号文件)中曾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


·保姆在雇主家做家务时受伤如何赔付?
      1、个人雇佣保姆从事家政服务,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保姆在雇主家中做家务时受到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双方应当按民事纠纷处理,不应赔偿。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很多网友咨询工伤赔偿数额问题,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专业工伤律师特别总结如下,各地标准可能有不同,具体请咨询本地律师: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
2、二...


·回老家过春节,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员工下班后从工作场所到户籍地之间的途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理由是: “上下班途中”是指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和住所...


·在家因公宴请客户后猝死,可以认定工伤吗
      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因工作原因在家宴请客户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保险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工伤的证据规则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在职工发病和死亡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缺乏相关证据证明导致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应根据工伤认定倾向性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从有利...


·下班去男友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公司吗?
      不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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