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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权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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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撤销权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合同撤销权起诉状范本

民事起诉状

一、案由:撤销合同条款

二、诉讼当事人:

原告:? 族, 年 月 日生,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家庭住址:


被告: 建造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电话:


三、诉讼请求:

(一)请求撤销《关于办理房产证的承诺》中为办理《房产证》设置的不能实现的附条件(即:在 成功办理按揭手续,成功向银行供第一期楼款后,保证在九个月内为他办好房产证。)。

(二)由于《关于办理房产证的承诺》中为办理《房产证》设置的附条件(即:在 成功办理按揭手续,成功向银行供第一期楼款后,保证在九个月内为他办好房产证。)的说法违反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强制性规定。如果法庭不以欺诈撤销这一条款。在此请求认定为无效合同条款。

四、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见证据),付款购买一套住房。当时被告口头承诺3个月内办好《房产证》。当 年 月 日,被告借口原告“未按通知准时赶来签按揭”,不让原告进入小区。当年7月后,原告两次三番要求被告履约办理《房产证》。被告在 年 月 日,又出具一份《办理房产证的承诺》(见证据)。

被告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不顾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是自已的法定义务;在《关于办理房产证的承诺》中,被告采取欺诈的手段,设置了一道不能实现的附条件。尤如陷阱,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这份承诺说:在 成功办理按揭手续,成功向银行供第一期楼款后,保证在九个月内为他办好房产证。

请看证据十一,由于与银行签订的是“抵押加阶段保证”借款合同。所以要想银行发放贷款,必须用《房产证》作为抵押。也就是说,有《房产证》是办理按揭的先决条件。但是,被告说:原告成功办理按揭手续,成功向银行供第一期楼款后。保证在九个月内为他办好房产证。如此是颠倒顺序了。

究竟是办好按揭之后九个月,才能办《房产证》?还是必须用《房产证》作为抵押,才能办到按揭贷款?作为一家持续经营了20多年的房产公司老板,被告太和公司的法人代表,应该是心知肚明的。他这样写,唯一的解释:就是欺诈。因为原告当时签署这一协议,是为了促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地履行。而被告的目的就是为不正当地阻止《商品房买卖合同》地履行。

因为自认为拥有标的房屋的所有权,原告在 年被追问房产证,这才从当年法院的档案中翻出《关于办理房产证的承诺》。直到今年 月初,原告到 最高法巡回法庭后才得知: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因此,具状请求东莞第一人民法院寮步法庭撤销《关于办理房产证的承诺》中为办理《房产证》设置的不能实现的附条件:在 成功办理按揭手续,成功向银行供第一期楼款后,保证在九个月内为他办好房产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如果法庭不以欺诈撤销这一条款。在此请求认定为无效合同条款。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此致

第一人民法院 法庭

原告:

具体的内容以及细节方面的情况,需要当事人结合实际自行撰写。如果有必要的话,建议您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或者交由律师替为代写,这样可以保证合同撤销权起诉状的有效性,不会出现问题,以及能更好的得到人民法院的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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