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调解如何进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除了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共同申请由公安交警部门从中主持进行调解。但实践中,交通事故调解如何进行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调解如何进行
(一)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二)交通事故调解的程序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6)确定赔偿方式。
二、交通事故调解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交通事故调解书的内容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5、赔偿方式和期限;
6、调解终结日期。
?
(二)交通事故调解应注意的问题
1、现在很多交通事故多采用交通事故调解的方式解决交通事故纠纷,避免受交通事故诉讼所累。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
2、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
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其中当事人一定要注意,若不是双方共同申请进行调解的话,那么交警部门是不会居中对事故进行调解的。而要是调解成功的话,则也是会签订书面的调解协议书。



·商业车险 费率改革的具体规定
      商业车险 费率改革的具体规定 保监产险〔2017〕145号 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精神,现将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费率的调整、报送...


·责任方开车逃逸怎么处理方法?
      责任方开车逃逸怎么处理方法?可以通过拍照或者视频的方式来留下证据,并提交给交警部门,由交警部门对逃逸方进行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对肇事逃逸...


·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毁约如何打官司?
      一、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毁约如何打官司1、写诉状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诉讼结果,有时还会造成费用的损失。2、立案首先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


·商标续展提交显示无效怎么办?
      商标续展提交显示无效怎么办? 一、商标续展提交显示无效怎么办? 有6个月续展期,6个月宽限期,满一年还没办好的商标就被注销,需要重新申请,别人也可以用。 二、法律规定 根据《商标法》第50条之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


·妈妈出车祸有误工费吗?
      妈妈出车祸有误工费吗? 一、妈妈出车祸有误工费吗?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机动车牌照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机动车牌照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机动车拍照是是能证明车子和车主身份的,就如同我们每个人的身份证一样,如果您的车子的拍照不翼而飞,就和我们掉了身份证一样需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挂失并且及时补办,因为没有拍照的车子是不能在道路上行驶的,那么具体机动车牌照补办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由对您做...


·合同不到期辞职交违约金的情况是什么?
       一、合同不到期辞职交违约金的情况是什么? 新劳动法中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劳动者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余情况外的约定都不符合法律规定。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主动辞职一般不需要付...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赔偿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赔偿限额是多少很多人认识了解交强险是因为作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强制购买的保险,您都了解,购买保险就是为了获得赔偿,那么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呢?今天整理了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一、交强险赔偿范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非机动车通常是指自行车、电动车等,按照道路安全法规定
      非机动车通常是指自行车、电动车等,按照道路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同样属于违法行为。那么非机动车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非机动车驾驶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接下来,我们详细的总结了一下相关的资料,一起来看: 一、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


·饮酒后驾车怎么处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


·在商品房预售中,很多因素难以考虑到,因而导致开发商延迟交房也
      在商品房预售中,很多因素难以考虑到,因而导致开发商延迟交房也时有发生。开发商延迟交房是相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交房日期而言,如果开发商延迟交房,会给买受人带来一定的损失,那么延迟交付房屋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另一方面,如果延迟交房属于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之一,那么具体来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