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中介骗人有哪些手法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中介市场也在日益壮大。然而却有人借此以欺诈的手段从中牟利。那么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被房屋中介欺骗怎么办?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要先知道房屋中介骗人有哪些手法。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中介骗人有哪些手法
从各种房屋欺骗案例中我们总结出,一般房屋中介都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诈骗:
(一)收看房费。租房买房应当能够免费看房的,收取看房费一般都是黑中介。
(二)发布虚假广告。这种招数是常见的,一般我们会在网上看买房租房信息,为了增加浏览量和来访量,中介就有可能设置一些虚假条件吸引客户。还有可能信息不写清楚,是否真实存在都无法查询。
(三)一套房子重复出租。这种手段主要变现为,中介先租下一套房子,带多个客户看,同意租房后收取定金,在签订合同之前卷款逃跑。
(四)隐瞒房子质量问题。看房时都有疏忽的时候,中介还有可能在一旁进行错误引导,使客户不能发现瑕疵。等到租下房子后才发现许多房屋问题,但是那时中介已经根本不管了。
(五)串通房主收取中介费。具体做法是为房主和客户牵线搭桥,等到双方达成租房统一意见后收取中介费,然后房主告知不能出租,但是中介已经成功,钱也要不回来了。另外,虚设房主也是方式之一,将第三人变成房主,串通欺诈。
(六)合同陷阱。租房的时候很多都是房屋中介拟定合同,乍一看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会在一些细节上设置陷阱,比如不设置违约责任、对承租人不利事项等。
二、被房屋中介欺骗怎么办
对待房屋中介欺诈,我们往往是在已经被骗走钱财之后才会采取措施,那么如果发现被骗钱该怎么做呢?下面为你介绍几点:
(一)投诉
《交易条例》规定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以下八种行为:①伪造、涂改、转让、租借中介服务资质证书、备案证明、注册执业证书、执业专用章;②向委托人隐瞒房地产成交价格,获取非法交易差价;③在代理房屋交易过程中,收取房款和房屋交易的押金、保证金、定金等,扣留委托人有效证件、房地产权属证书、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等;④在两个以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注册执业;⑤发布房地产交易信息未注明房地产咨询、经纪机构名称;⑥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和信息;⑦冒用客户的名义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或者委托代理合同;⑧违反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果有以上行为,可向相关部门举报。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就想工商部门举报,有营业执照的向建设主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
(二)向媒体曝光
向媒体曝光,将其恶行公布在新闻、报刊中,利用社会的舆论对其进行惩罚。以防这种行为延续下去。
不得不说,如今虽然是法制社会,但是令人发指的恶性还是不少的,这种行欺诈行为的人并不少,要想在买房租房的时候足够安全,需要我们多长心眼,多留意,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这种房屋欺诈的事情,可以根据本文讲述的方法进行处理,具体方法可以咨询房产律师,在他们的帮助下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买卖不破租赁原房东有责任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原房东有责任吗? 根据上述“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阐释来看,所谓“买卖不破租赁”指的是新房东根据法律规定,自动承继原房东的出租人地位,因此对于出租人所应承担的义务,也应当一并承继。所以,租客预缴租金后,原房东将房屋出卖的,新房东无权请求租客支付已经预缴部分的租金。...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不可以买?要不要交出让金?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划拨土地上的房产转让,需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交纳土地出让金。根据南京市有关规定,目前对划拨土地上住宅交易,除开发企业转让的以外,可以免收土地出让金,仍按划拨用地登记管理;其他用途房产交易在办理完新房产证后,由购房者到相关分局办理...


·住房按揭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住房按揭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在我国,普通公民要想全款买房是有些不现实的。只要买房,那么就意味着是需要向银行贷款的,并且在日后的生活当中要有一个长期做好还房贷的心理准备。银行对于申请房贷的人员,放贷的时间可能要比您想象的长一些。并且公民在买房并且办理房贷的时候,肯定十分关心的一个问...


·婚后赠与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赠与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非本村农村房屋买卖过不了户怎么办?
      由于经济条件的阻隔,一部分人可能要买农村房屋,也有人要卖掉农村房屋,其中,如果是非本村农村房屋买卖,那样的话,过户将是一个大麻烦,在这个方面发生争执的话,最常见的办法就是退掉房产,对此,我国的相关法律也作了相关的要求,下面,为您详细解说。 一、非本村农村房屋买卖过不了户怎么办?...


·一、未成年贷款买房可以吗?
      一、未成年贷款买房可以吗? 1、未成年人可以买房,但是不能贷款买房。银行发放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的孩子虽然可以单独买房,但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没有债务偿还能力。 因此未成年人购房一般不能进行银行贷款,买房需一次性付款;父母为子女购置房产时不能提...


·由于目前我国的租房群体越来越多,所以国家有关部门为了规范租房
      由于目前我国的租房群体越来越多,所以国家有关部门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一些问题,要求房屋在租赁的时候需要到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但是在备案登记的时候,您一定要知道是要携带一些资料的,这样才能节省您的时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房屋租赁登记案件需要的资料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登记...


·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有哪些情况
       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实践中对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法律规定只能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话说回来,那要是属于婚后买房,那么是否是共同财产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存在两种情况,属于共同财产的: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范本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范本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当代社会,房屋对于任何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都是一种必需品,因为每个人都需要居住在房屋里,酵母的现实生活中房屋的销售经常须要他人进行代理并且订定合同。那么房屋销售代理合同范本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情况都有哪些?
      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情况都有哪些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当居住的房屋达到一定的年限之后,就很容易变成危房,这个时候,政府往往要对这些房屋进行拆迁。我们也知道,如果政府对房屋进行拆迁,是要给一定的补偿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补偿的方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拆迁补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