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升值部分如何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关于房产升值部分如何处理?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需要分割的,需要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也就是房屋评估部门。经过评估后,才可以确定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能分多少。具体的增值部分怎么算有着地域的差别,具体的还是需要咨询当地的评估机构,这里就不能为您提供准确答案了。

二、离婚时房产增值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情况

离婚房产增值如何分割,什么情形下房屋的自然增值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呢?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二是房屋产权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三是虽然房产登记于夫妻一方名下,但是由夫妻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的房产。详细介绍如下:

(一)、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根据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登记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实质条件,尽管可能只有夫妻一方出资,但只要房产证是夫妻两人的名字,该所房屋即属于二人共同共有。

(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此条主要是考虑到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屋的所有权也由双方按份享有。

(三)、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的房产所有权原则上由双方共同享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方父母所在单位房改房的问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不得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三、离婚时房产增值分给夫妻一方所有的情况

日常生活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具体情形,房屋的自然增值归夫妻一方享有:一是婚前房产,二是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的,产权登记于该方的房产,三是夫妻一方在婚期按揭买房而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产权登记于按揭方的房产。详细介绍如下:

(一)一方在婚前独自出资购买并将房屋产权归于自己名下的房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独自购买的房屋,另一方没有从经济上进行任何的贡献,这种房产不因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自然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仍归一方所有。

(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此时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法院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可以看出,对于房产升值部分在处理的时候,会由专门的评估单位对房子升值得部分进行评估。各地的实际情况都不一样,所以,房子升值得空间也是不一样的。但是,房子的升值部分评估出来以后,也并不一定会进行平分。法院会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裁决。


·房屋被强拆要如何维权?
      合法房屋被强拆要如何维权?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卖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已公证的委托书。 2、买房的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 3、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地产权利证书、经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赠与书或继承...


·房贷离婚增值应该归谁所有
      房贷离婚增值应该归谁所有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门面房屋租赁是一种很常见的经营活动,且通常价格较高,但是与一般住房租赁不同的是,商铺需要约定更多的合同细节,更好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具体要怎么约定?在这里,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个门面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以供参考。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


·丈夫死亡妻子继承房产的流程是怎样的
      丈夫死亡妻子继承房产的流程是怎样的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


·一、回迁房产权问题是什么?
      一、回迁房产权问题是什么? 回迁房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 1、业主已取得《房...


·借用他人名字买房是否有法律效力
      有购房政策的限制,如今在一些大城市,并不是有钱就能买到房产,此时需要达到当地规定的购房标准,那么才允许购买房产。而对于一些没有资格购买房产的人而言,可能就会出现借用他人名字买房的情况,那这样的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借用他人名字买房是否有法律效力 对...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房屋的买卖涉及的金额一般都比较大,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都需要慎重的考虑,但也不排除有签订了合同之后撤销合同的情况。那么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购房人什么条件下可以要求卖房人承担赔偿责任?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 一、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


·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有哪些
      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商品房认购书一般只有两方合同当事人,即开发商与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商都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房地产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


·按揭房有没有他项权证应该怎么做他项权证?
      按揭房有没有他项权证应该怎么做他项权证? 对于贷款的房产来说,有些人可能还想要用他项权证来办事,那么今天我们就给您带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按揭房有没有他项权证应该怎么做他项权证?根据相关的说法,按揭房是有他项权证,并且如果要做他项权证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的,具体看下文。 房子有他...


·单方可以卖共有房产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夫妻一方急需用钱或者是夫妻准备离婚,一方为了能拿到更多的财产而私自将房屋给卖了的情况。为此,不少人都想要知道在法律上,单方可以卖共有房产吗?现在,就由我们来为你分析解答。 一、单方可以卖共有房产吗? 要先搞清楚情况:房产是婚前财产,还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