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1、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决定发行债券的数量、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用途;
2、由保荐人推荐,并向证监会申报;
3、编制和报送募集说明书和发行申请文件,包括所需引用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4、报证监会核准,将经核准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将其全文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
5、发行。
二、公司债券上市包括哪些环节?
1、申请核准,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核准,并报送以下文件:上市报告书、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可转债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2、安排上市,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债券上市申请之后,应当及时安排债券上市;
3、上市公告,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文件,并将其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三、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优点有哪些?
1、筹资规模较大,债券属于直接融资,发行对象分布广泛,市场容量相对较大,且不受金融中介机构自身资产规模及风险管理的约束,可以筹集的资金数量也较多;
2、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债券的期限可以比较长,且债券投资者一般不能在债券到期之前向企业索取本金,因而债券筹资方式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
3、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由于债券是公开发行的,是否购买债券取决于市场上众多投资者自己的判断,并且投资者可以比较方便的交易并转让所持有的债券,有助于加速市场竞争,优化社会资金的资源配置效率;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相对严格一些,要在净资本、净利润、资产负债多方面满足条件。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包括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保荐人向证监会申报、证监会审核通过和发行等环节。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发行债券可以拿到的资金比较大,并且使用比较稳定。



·债权人哄抢债务人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债权人哄抢债务人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占有或委托他人占有的财物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该种行为的具体定性及操作问题还要分情况而论。 一、根据场合不同,法律责任不同 1、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财物抵债时,债权人如果不在场,无法监管...


·如何写公司转让债权债务确认书?
      如何写公司转让债权债务确认书?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当您想要转让公司的债权或者债务的时候,您就不得不涉及一份合同—公司转让债权债务确认书。那么,当我们在拟订公司转让债权债务确认书的时候应该如何书写呢?注意事项又有哪些呢?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确认书 编...


·消费贷款获得批准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消费贷款获得批准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一、消费贷款获得批准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一)收入稳定的工薪族 商业银行虽然大面积布局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但因为无抵押,银行将面临更大的风险,所以在审批贷款时,他们会更倾向于挑选优质客户。 (二)有公积金缴存记录的员工 随着近年来消费贷...


·讨债技巧—围而歼之催款兵法
      战场上,要围住敌军,才能无漏网之鱼逃遁,网不拉紧,敌人逃出后就如同放虎归山,它主有死灰复燃的机会。讨债中不设法缠住债务人,影响他的日常工作,他就高枕无忧,肆无忌惮,假如债务人众多,不止一家此法更为实用。  围而迁之的兵法古代早有提及,关键在于我强敌弱的情况下,截断敌人后路,使之无...


·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异同是什么?
      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异同是什么? 第一、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


·怎样的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怎样的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践中有很多借贷行为属于非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在合同实践中,民间借款合同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出现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那么,怎样的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呢?企业之间借款的情形也很多,如果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该怎么办呢,本金和...


·婚前贷款债务婚后谁还?
      婚前贷款债务婚后谁还? 一、什么是婚前个人债务? 婚前个人债务,顾名思义就是结婚前,以一方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婚前个人债务在实际生活中,主要就是指婚前由个人举债,婚后尚未还清的债务。在生活中,很多人虽然知道什么是婚前个人债务,但是总是搞不清楚婚前个人债务,婚后会不会转化为婚后夫妻...


·货款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
      货款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债权债务转移是很常见的,债权债务的转移过程必须确保债权债务明确的。同样,贷款中也是存在债权债务转移的,更改了贷款的还款人,货款债权债务转移的过程是十分严格的,必须按照银行的程序和合同规定来。具体怎么转移债权债务,可以到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货款债权...


·如何判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判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7...


·银行贷款利息是怎么算的
      银行贷款利息是怎么算的公民法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此时需要实际提供相应的抵押才行,不然银行方面肯定是不会发放贷款的。而此时贷款人还需要按照相应的标准,支付银行贷款利息。那实践中这个银行贷款利息是怎么算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银行贷款利息是怎么算的...


·一、夫妻婚后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一、夫妻婚后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1、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 为支付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