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收土地丈量注意事项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征收土地丈量注意事项有哪些?在我国,国家征收老百姓的土地需要根据土地的征用面积给予被征地人员一定的补偿,这就涉及到征收土地的丈量。征地部门会使用各种科学的手段对要征收的土地进行测量,以确定征地面积。所以,征地时的丈量工作是重中之中,不能忽视。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征收土地丈量注意事项有哪些。一、 建立科学的测量组织测绘技术在不断地提高,并且各地也都专门地组建了在技术方面更加熟练和专业的队伍。但是,对于这些队伍,各地相关的管理部门要进行统一地组织,统筹安排,充分地调动各个队伍的积极性,加强各个队伍之间的工作配合,从而实现分工合作。各个地区可以成立一个联合测量领导小组,从而可以在有大量的测量工作的时候,可以更好地进行任务的分配和联合作战的工作方式。并且在进行测量结果检查的时候,由于有明确的分组和分工工作,可以使得检查的时候有更加明确的目的和更为准确的执行人员判断,这样在出问题的时候也更方便地入手解决。二、运用先进的测量技术在目前的地籍测量工作中,存在着传统方法与地籍测量新技术并存的情况,因此对于测量手段的选择也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传统的测量方法可能更加有经验、有先例,而新的地籍测量技术则是会引用更加高科技的先进技术。但是大同小异,到最后经过这些不同方法测量出来的结果都是要完全地符合规范的要求。只是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更多的人依旧会选用传统的地籍测量方法,而对新的测量技术手段置之不理,这是一种很不好的现象。而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推广和应用,有些传统的测量方法已经无法满足现在地籍测量的要求了,只有引进更加先进的测量技术才会使得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所以对于先进的测量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工作一定要做好,这也是在现代的信息背景下的一种新的方法趋势。三、 解决好地籍边界的权属问题在大规模的地籍测量工作开展之前,一定要做好相关的工作,制定好相关的规定,对于权属界线在相关的例文中都予以明确地解说,从而从根本上去避免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尽管地籍测量工作在工作的过程当中会涉及到很多的内容,但是地籍边界的法定问题仍然是很关键的,只有有了有说服力的明文规定,才会使得地籍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更有保障,也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因此,有关部门一定要予以相应程度的重视。四、制定确切的检查验收标准地籍调查结果是由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组成的,其成果中不但存在政策性的问题,同时也存在着技术性的问题,这两者相辅相成,相互紧密的联系着,而成果又相互制约。在地籍测量的检查验收工作中,一定要制定一个确切的检查验收标准。只有有了明确的检查验收标准,让一切标准都存在一个合格的区间,这是对于地籍测量准确性的最基本的保障。对于地籍测量中的测绘值的检查验收标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到不同的标准要求,视情况而定,要有针对性的根据不同的条件差异可以做出相应的规定调整。五、 加强地籍测量工作人员的培训对于地籍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地执行合格的上岗机制,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经过相关的专门技术的培训,让他们持证上岗,保障他们都可以单独地正确使用各种仪器,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小误差的发生,让他们都可以在一个可控的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工作。除此之外,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可以对知识一直保持一个渴求的状态,那就需要进行定期考察,召开专门的培训会议和心得经验分享交流会,确保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新颖的地籍测量理论和方法能够及时地被用到工作中。征收土地丈量工作是土地征收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仍然有许多被征地人员因为对土地征收面积有异议而导致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所以,丈量土地的工作人员应重视征收土地丈量注意事项,以科学的方法对土地的面积进行测量计算,做到公平公正,这样才能最好的保障被征地人员的合法权益。



·驻马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驻马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称28号文),进一步加强对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的管理,切实维护被占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个人三者的利益,...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拥有土地使用权我们就可以合理合法的对土地进行使用帮助自己创造收益,当然这些土地的使用还是要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不过当前有许多人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之后不知道土地要怎么去使用,而是租赁出去自己收取租金,虽说这样也无伤大雅,但不知道土地使用证的作用可能就容易遇到一些问...


·焦作解放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焦作解放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国现行法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收回属于公民使用的土地。为了防止征地事件的发证,各省市政府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焦作解放区位于河南,故而焦作解放区征地补偿标准可以参照河南省土地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件信息。 一、焦作市最新...


·国家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怎么赔偿?
      国家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怎么赔偿? 除您经常见到的旧城改造拆迁,新城建设征地的拆迁征地补偿现象之外,您可能比较少见到另一种拆迁征地,那就是修建高速路拆迁征地。像高速路修建的拆迁征地是否会与普通的征地拆迁不同?答案是,有可能会不同的。那么,国家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怎么赔偿?详情参考下文。 ...


·我国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一、我国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1、我国《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在我们国家,土地的所有权只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时候可能因为某种原因将土地权转让,而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问题国家也是有规定的,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对于这个问题大部分人都不太了解,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整理资料。 一、国有土...


·国家强制征收土地合法吗?
      国家强制征收土地合法吗?1、国家可以强制征地,征收土地本来就是带有强制性的。这种强制性并不是无任何约束的强制,而是法律下的强制,必须依法履行规定的法律程序,只要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农民就必须交出土地。2、合法征地的补偿,当然是很少的,也土地出让的价格相比,差距很大,这一点也体现出了...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人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人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对于很多注册公司来说,最开始使用的注册地址都是租赁的,当然,租赁的地址存在一定的可变性,而当公司的注册地址发生变化的时候就需要即时的进行变更。那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人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需要哪些资料?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公司...


·泰州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对于农民而言,宅基地和耕地是非常重要的物质资料,有了宅基地才能修建房屋。按照泰州市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为结婚需要盖新房的话,需要向村委会申请一份宅基地,并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那么泰州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泰州农...


·土地使用证可以确权吗?
      这里的确权也即确定权利的意。有了土地使用权,但是没有变更土地用途的权利,比如是耕地,只能是种植,不能改为建筑或林地,池塘一类的,所以很多人在得到一定的土地后,就想要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可以确权吗?政府又会怎样来进行土地确权? 一、土地确权 1、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最新江西省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区域一类:   区片范围:新祺周管理处樟坪村、慈菇村、汉坪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332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